109年公費四價流感疫苗全面開打
*109年度公費四價流感疫苗於10月5日起開始接種。
本年度公費流感疫苗使用依據世界衛生組織每年對北半球建議更新之四價流感疫苗,其保護效力與國際各國狀況相同,四價疫苗包含4種不活化病毒株,即2種A型(H1N1及H3N2)及2種B型(Victoria及Yamagata),均以單一劑型0.5mL接種,讓民眾獲得足夠保護力。
本次流感疫苗公費接種對象為: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50歲以上成人及65歲以上長者、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具有潛在疾病者(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安養、養護、長期照顧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禽畜業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用藥措施提前自今年11月1日實施
★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用藥措施
國內流感疫情下降,惟鑑於今年公費流感疫苗延後開打,入秋後社區仍持續有流感病毒活動及群聚等因素考量,經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委員共同討論,建議提早實施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用藥措施,因此疾病管制署宣布,自11月1日起將「有發燒症狀之類流感患者,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增列至公費藥劑使用條件(如左圖)。
疾管署表示,有類流感症狀民眾於全國4千多家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合約醫療機構就醫時,經醫師判斷症狀及病史符合公費用藥劑使用條件者,得開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與是否接受流感快篩無關。另由於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治療之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床專業決定。
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近期國內流感疫情呈下降趨勢,上週(10月13至10月19日)類流感門急診總就診共70,258人次,較前一週略降2%,急診就診病例百分比低於流行閾值;上週共計14起流感群聚。近4週社區流行病毒型別以A型H1N1為主,佔82.8%。
疾管署再次提醒,民眾勿輕忽流感嚴重性,應落實勤洗手及注意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防護措施,有呼吸道症狀時應配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民眾如有類流感症狀,應就近就醫並充分休息,待痊癒後再上學,以免病毒於同儕間傳播造成疫情發生。有關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合約醫療機構名單及流感防治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108年流感疫苗11月15日開始施打,接種時程,依不同對象而有不同
★108年公費流感疫苗全面為四價流感疫苗
˙今年接種時程分成三階段
#第一階段-108年11月15日起,開放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學生(含五專1至3年級)、醫事人員。
#第二階段-108年12月8日起,開放65歲以上長者以及學齡前幼兒(含出生滿6個月至未上小學的幼兒)。
#第三階段-109年1月1日起,其他公費對象(50-64歲成人、安養護機構、長照機構、高風險慢性病患者、罕病、重大傷病、孕婦、出生未滿6個月內嬰兒的父母、幼兒園教保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衛生防疫人員、禽畜業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等)。
108.06.25 有關108學年度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學生暨幼兒園幼兒團體保險採購案之決標及繳付保險金等注意事項
主旨:有關108學年度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學生暨幼兒園幼兒團體保險採購案之決標及繳付保險金等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6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67164號函辦理。
二、旨揭採購案依107學年度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學生暨幼兒園幼兒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1年,得標廠商為「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每位學生(童)承保費新臺幣(以下同)525元。保險期間自108年8月1日上午零時起至109年7月31日午夜十二時止,契約相關資料已公布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為:https://web.pcc.gov.tw/)。另本案履約交貨及訂單事宜,得逕洽臺灣銀行採購部交貨二科呂小姐(電話02-234942563)。
三、本保險第一、二學期學生(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家長繳付及政府補助等金額如下:
(一)第一學期每位學生(童)應繳納保費175元、政府補助88元。
(二)第二學期每位學生(童)應繳納保費175元、政府補助87元。
四、另教育部國民及學校教育署為照顧重症及弱勢學生(童),延續107學年度作法,訂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學年度補助學生團體保險幼兒園重症暨經濟弱勢學生健康及醫療照顧費用專案計畫」(如附件),請各校賡續協助辦理。
107.11.13 轉知衛生福利部「給家長的一封信」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07年11月8日中市衛疾字第1070106243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針對流感疫苗安全性特函送「給家長的一封信」,請各校提供家長並協助宣導學生施打流感疫苗重要性,俾維護學生健康。
給家長的一封信
親愛的家長您好
相信您在近日媒體報導「公費流感疫苗近日傳出兩起變色、異物事件,引發民眾擔憂」議題後,可能對於流感疫苗的安全性存有質疑,而且對於該不該讓孩子接種流感疫苗有所猶豫。
但是您知道嗎?一支流感疫苗背後,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做嚴格的把關。不論進口或國產流感疫苗每一批在上市前,都得先經過溫度的檢查,凡是溫度有異常就會退運或銷毀;通過溫度檢查後,還要進行病毒不活化試驗、酸鹼度試驗、效價試驗、異常毒性試驗、細菌內毒素試驗及無菌試驗等11項檢驗,一項不合格就得整批銷毀。
而針對本(107)年度發現2支變色、異物之流感疫苗,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已請獲配該兩批號疫苗的衛生局暫時停用,並且全數收回衛生局或衛生所集中保管,已無在市面上流通。另對於尚未配送之同批號疫苗,疾管署也派員會同疫苗廠商完成逐支檢視,未發現有類似情形。此外,截至目前未再接獲類似通報。已接種者並未發現嚴重副作用,請您放心讓您的孩子安心施打流感疫苗。
依據國外文獻,流感疫苗之保護力因年齡或身體狀況不同而異,平均約可達30-80%,另依據疾管署統計,上一個流感季的流感重症及死亡個案,超過8成都沒有施打流感疫苗。
再次提醒您,接種流感疫苗是預防流感最有效的方法。政府採購的流感疫苗均為國家檢驗合格之疫苗。為維護您子女的健康,請家長安心,讓孩子依規定按時接種流感疫苗。相關接種訊息請洽當地衛生局或撥打1922洽詢。
衛生福利部 部長 陳時中
敬上
疾病管制署 署長 周志浩
106.02.24 轉知本市衛生局辦理106年「臺中市國小學童齲齒門診掛號費補助服務」,請家長加以利用。
l 補助對象:106年本市國小1-3年級學童。
l 服務期程:民國106年3月1日起至106年12月15日。
l 服務內容:106年本市國小1-3年級學童至特約醫療院所治療齲齒可補助50元掛號費(每人4次為限)。
l 應備文件:
(一)愛牙卡(由學校協助發放)。 (二)健保卡。
註:如未攜帶文件,可於一周內補齊上述文件至原就醫醫療院所辦理補助。
l 服務地點:為節省寶貴時間,建議前往合約醫療院所前,先打電話預約看診時間。合約醫療院所公布於本市衛生局網站,請至便民服務/好康服務/國小學童齲齒門診掛號費補助服務(http://www.health.taichung.gov.tw/ct.asp?xItem=1739646&ctNode=30080&mp=108010 )項下查詢。
105.12.21學生心臟病篩檢聽診通知
※學生心臟病篩檢聽診通知※
臺中市政府為照顧學童的健康,曾於11月9日前往學校進行心電圖檢查,經專科醫師判讀後,需要進一步聽診之同學有 7 位。醫師將於12 月 21 日星期 三 早上大約08:30 到校為同學聽診,屆時請學童著體育服或兩截式服裝,謝謝您的協助!
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 敬上
105.04.18
主旨:因應腸病毒疫情即將進入流行期,請各班自即日起立即啟動相關防疫措施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發布之資料顯示,今(105)年度腸病毒71型恐大流行。腸病毒傳染力極強,容易透過教托育機構內學幼童之密切交流,傳播至家庭及社區,相關防治工作不可鬆懈。
二、為降低腸病毒疫情之衝擊,請落實腸病毒防治作為:
(一)定期進行環境消毒、落實校園病例及停課通報。
(二)辦理親師生衛教宣導工作,加強宣導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於日常生活應勤洗手、重衛生之衛教資訊。
(三)各班於發現學(幼)童有腸病毒、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均含疑似)感染案例時,應將該童為適當處理及通知家長送醫,並要求其請假一星期至二星期;各幼兒園、國小低年級班級同一班級一星期內倘有2名以上(含)學(幼)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腸病毒、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均含疑似)時,則該班級即應予停課至少連續7日,以避免校園群聚感染疫情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