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行政工作:配合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行政,推動教育的相關事務。
2教育革新:針對教育議題、政策或校務,參與研發或執行。如:參與推展「永續校園」、「活化校園」、「健康促進學校」、「補救教學」…等計畫。
1010806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
刪除原重點「校務」二字,係基於教育行政即可包括校務行政;教育革新即可涵括校務革新。
一、參與校務記錄(社團指導、實習教師指導、校務參與)
社團指導:
實習教師輔導:
校務參與:
校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