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立大橋國中104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性別平等教育法。
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貳、目標:
一、落實學校性別平等教育之實施,加強性別平等意識,建立學生性別平權之價值觀。
二、厚植性別平等教育資源,建立無性別歧視之教育環境,以實現性別平等之目標。
三、增進校園安全,落實性騷擾、性侵害或性霸凌及家庭暴力防治教育之實施,以達「零傷害」之目標。
四、提供遭受性騷擾、性侵害或性霸凌及家庭暴力事件之被害人輔導與轉介。
五、結合社區、學校、各行政單位的力量共同防範性騷擾、性侵害及家庭暴力事件。
參、實施對象:本校校長、全體教職員工生及家長。
肆、組織與執掌:
一、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一)成員: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各處室主任及相關組長、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及學生代表共同組成,其中女性委員須佔半數以上。
(二)訂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
(三)組織「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小組」,以三或五人為原則,女性委員需逾半數,具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素養之專家學者應佔成員總數三分之ㄧ以上,召集人由委員互推之。
(四)規劃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危機處理、申訴調查及輔導轉介流程。
(五)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申訴流程除依輔導系統審慎處理外,應以「機密」事件處理。
二、各處室工作執掌
(一)教務處:研擬融入各領域課程教學並研發相關之教材教法。
(二)學務處:
1.因應需要,結合校內外人力巡查校內外危險場所。
2.利用班週會辦理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3.受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申訴調查。
(三)總務處:
1.維護校園的安全環境,減少能使學生遭受危害之環境因素。
2.建立無性別歧視之校園空間。
(四)輔導室:
1.規劃每學期每一學生至少接受4小時以上之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每學年4小時性侵害防治課程。
2.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及家暴防治之各項宣導活動。
3.受理教職員工生有關性別平等教育、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及家暴防治之諮詢輔導轉介。
4.輔導與轉介遭受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及家庭暴力之學生。
伍、主辦單位:學務處
協辦單位:教務處、輔導室、總務處、人事室、會計室。
陸、活動時間:104年8月至105年7月。
柒、課程活動:
一、每學期四小時課程內容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二、宣導活動
捌、經費:各項活動經費由本校相關經費支應。
玖、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