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您好:
我是市立長億高級中學的教師,在這個學校任教二十年了,這兩年,縣市合併,我們本來非常期待孩子們的教學資源可以變得更多,但是,開學至今,本校為了是否應該跟孩子們額外收取印製補充教材(教師自製的講義、試卷)的印製費用,產生了爭議,據行政同仁告知,是因為縣市合併以後,原本本校可以自主規劃運用的學費由市府收走,並統一規劃運用了,這讓我們覺得有些錯愕,所以寫了這封信,如果有所誤解還請見諒。
縣市合併前,本校為了鼓勵校內教師自行開發教材,對這個項目是盡力支持的,最早,是有專人協助印製,後來,因為人力分配的問題,於兩年前取消,該人力轉而支援行政作業,結果,今年,更因為經費短缺,產生了排擠效應,使得校內為了是否跟孩子們額外收取這些補充教材的製作費用,而產生了很大的爭議。
其實,校內教師如此努力的開發補充教材,而不是對外購買現成的講義、試題,這無疑是老師們在教學態度上相當寶貴的一塊。
同時,本校所在學區,相較於都會區,有較多來自經濟相對弱勢的家庭,原本學生繳交學雜費,就是用來支應教學相關的設備、耗材的,然而現在,老師們想印製補充教材讓學生提升學習效益反而增加了學生額外的負擔,這實在讓我們感到疑惑與挫折。
懇請 市府再審視經費分配等相關事宜,讓這個學區的孩子們,能在更無負擔的環境下,獲得更好的學習。
謹此
長億高中教師 佘哲榮 敬上 2011.09.22
書於教師節前
2011/10/11(二) 上午9:05
寄件者:
"請勿直接點選回覆此E-mail。臺中市政府" <mayor@taichung.gov.tw>
收件者:
jr_sher@yahoo.com.tw
來信主旨:孩子們額外收費的疑惑?
答覆內容
佘老師您好:
您來信反映因縣市合併後因學費收入須繳交市庫,致學校課外補充教材及試卷的印製經費遭壓縮,恐須向學生額外收取費用疑義乙案,經了解係因貴校課外補充教材、試卷的印製費用過去幾年均超出經費預算額度,為解決此現象,校方爰於本學年度開始進行課外補充教材、試卷的印製費用控管,並研議配套措施於學校預算額度內提供校內教師課外補充教材、試卷印製之需求。
感謝您對教育事務的關心,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電洽本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承辦人魏秀連小姐,電話22289111轉54212。 敬祝
平安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