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科測驗:
(一)參加資格:報名管道一或未通過管道二審查者。
(二)測驗項目:舞蹈測驗(100%)
1.舞蹈基本動作(含芭蕾、現代、中國舞)佔60%、舞蹈節奏佔10%、即興佔30%。
(三)測驗日期:109年4月11日(星期六)
(四)測驗流程:
(五)測驗地點:
學校
永仁高中
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忠孝路74 號
聯絡電話
(06)3115538 轉201~203
(六) 舞蹈測驗規定:
1、舞蹈測驗請隨示範動作測驗。
2、考生必須著素色緊身衣、褲襪(男生:黑色緊身褲、女生:粉色褲襪)及軟鞋。
3、頭髮請梳理整齊。
4、違反以上規定者,提報本市鑑定小組議處。
(七)鑑定標準及錄取人數:依下列順序之鑑定標準擇優錄取,並依報考學校安置入班。
1、通過管道二(書面審查競賽成績)者,優先安置。【近二學年(107年8月1日至109年 3月8日)參加教育部舉辦之全國性或國際性舞蹈類比賽獲個人賽特優及優等前三名獎項者,經鑑定小組審查通過後直接入班。】
2、管道一(舞蹈測驗):舞蹈測驗成績核算依加總分數後,依總成績高低排序,由鑑定小組訂定最低錄取標準,擇優錄取。
3、若「舞蹈測驗總成績」同分時以「舞蹈基本動作」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舞蹈基本動作」同分時以「即興」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所有測驗項目全相同時,由本市鑑定小組評定之。
4、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後第2位,4捨5入計算;舞蹈測驗成績如有單科零分者,不予錄
取;測驗總成績新生未達70分者,插班生未達80分,不予錄取。
5、錄取人數依各校招生班級及人數(含通過管道二直接安置之人數)。(各校招生班級及人數請參考「肆、鑑定招生班級及人數」)
(八)錄取公告時間:109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6時前,公告於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特幼教育科網站。(https://bulletin.tn.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