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班數、學生數
(二) 教師數
1. 員額編制:依據藝術教育法有關員額編制規定,每班設置教師三人。
2. 教師安排:三班各置導師一名,負責學生的生活輔導。
普通學科由教務處安排優秀教師擔任,術科則由輔導室負責策畫,內聘或外聘老師共同執教。
學校現有術科專任、兼任師資
術科外聘師資
編舞教師群
項次
1
2
3
4.
5.
教師姓名
楊靜媚
方彥錚
尤曼秦
高亞瑜
董淑貞
藝術專長資格
舞蹈才能教師
舞蹈才能教師
舞蹈才能教師
舞蹈才能教師
戲劇專長教師
授課節數
6
2
2
2
教學資歷
南應大舞蹈系教師
嘉義崇文國小舞蹈教師
中山國中編舞教師
中山國中編舞教師
台南大學外聘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