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課綱普高數學課程三軌學習路徑說明
《數學領綱》在 10 至 11 年級規劃必修課程,提供學生掌握現代各專業領域所需之核心數學語言的學習機會,又基於《總綱》「適性揚才、終身學習」的願景,從 11 年級起,設計三種不同軌道的學習路徑,提供各種需求的學生學習。
在 11 年級設計數學 A、數學 B兩類差異化課程,滿足學生的不同學習需求;另對於具備興趣、動機、或有志於朝向需要更多數學專業發展的學生,在 12 年級規劃數學甲與數學乙兩類加深加廣選修課程,為學生往後的大學學習做好銜接與準備。
11、12 年級的兩類數學課程,各有特色,學生可依其生涯規劃及適應性,每一年級選擇一類數學課程修習。《數學領域課程手冊》對於《數學領綱》有關數學 A、數學 B、數學甲、數學乙課程的學習內容條文,從第 550 至 675 頁有詳細解析,各學習內容條目的分析,均包含「先備」、「連結」、「後續」等內容,提供條目之間的先後與連結關係。
就先備知識而言,學好數學 A 的課程內容,就可以學習 12 年級數學甲;學好數學 A 或數學 B 的課程內容,都可以學習 12 年級數學乙;學好數學 B 的課程內容,想要學習 12 年級數學甲,尚須補足四條數學 A 的學習內容,並達到它們對應的學習表現。
數學 B 的課程內容比數學 A 少了幾條比較困難的項目。學好數學 B 的課程內容,就足夠銜接數學乙,而學好數學乙,就做好後續許多大學科系的升學準備。數學 B 課程內容的設計有一個優點,對許多大學科系來說,本來就不需要數學 A 多出來的那些内容作為學習專業課程的基礎,數學 B 讓學生有機會從容地學習,充分吸收其內容,為後續的學習奠定穩固的基礎 。
本校於每年的五月或六月間,均會與高一和告二的同學召開選課與選組說明會,協助同學們在接下來選課組時所需要的資訊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