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慶主題甄選比賽
臺中市大雅區文雅國民小學20週年校慶藝文競賽-子計畫一
主題標語設計徵選活動辦法
一、依據:臺中市大雅區文雅國民小學20週年校慶系列活動實施計畫。
二、目的:為增加校慶活動內容豐富性,及傳承本校20年優良校風,特
辦理此次文宣主題標語徵選,活動徵選出之主題標語將象徵文
雅國小20年來之教育精神與教育傳承。
三、徵選方式:
(一)主題口語化、活潑化、易於琅琅上口。
(二)富含校史傳承、學校學風及遠景展望之精神。
(三)所選作品之著作版權,全權交與主辦單位處理。
(四)作品勿抄襲、模仿,若有此類情事則取消資格。
(五)參與徵選設計者以1件作品為限。
(六)參與徵選作品一律恕不退件,且徵選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七)評分標準:名稱文雅度15%,口呼順暢性10%,意涵適切性50%,
文化融合度25%
(八)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3年2月14日下午四時止,逾期均不受理。
(九)收件方式:填寫「校慶主題標語命名單」後,送件至學務處。
(十)成績公佈:初選錄取三至五則(若作品優秀則增額錄取),於103年2月18日公布於學校網站。
決選採全校師生票選制,依票數多寡決定名次。
四、參加對象:本校學生、教師皆可參加。
五、 評審委員:初選本校組成評審小組評定之。決選採全校師生票選制。
六、獎勵辦法:
1. 本次主題決賽徵選錄取前三名,佳作若干名,惟第一名作品作為此次徵選之文宣主題標語。
2.前三名頒予獎狀及獎金,佳作頒予獎狀。
2. 得獎作品若發現抄襲情事,則取消參選資格;以下一名作品遞補。
七、 經費:本項活動之經費由二十週年校慶基金支應。
八、本活動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學務主任: 校長:
臺中市大雅區文雅國民小學20週年校慶
主題標語命名單
請於2月14日下午16:00前送回學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