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備委員會組織章程

台中市文雅國民小學慶祝創校20週年校慶

籌備委員會組織章程

一、本會名稱「台中市文雅國民小學創校20週年校慶籌備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二、本會會址設於台中市文雅國民小學校內。

三、本會為慶祝創校20週年校慶,以舉行各種慶祝活動及充實教

育設施等為宗旨。

四、本會委員以歷屆畢業校友、家長會長、地方熱心人士及本校

教職員工(含退休) 等組成之。

五、本會置榮譽主任委員楊瓊瓔立委、榮譽副主任委員(廖述鎮議員、吳顯森議員、許水彬議員、陳連生里長、吳天發里長、呂啟勛里長)、主任委員張朝富會長、副主任委員法成憲副會長及陳韋誠副會長、委員(張依如、謝秀美、單玉枚、林永明、陳美豔、李榮台、廖堃煜、蕭麗娟、翁浩傑、張恩培、蔡宗欣、李能文、黃文華、劉秋娟、鄧力瑞、陳文吉、吳萬國、陳嘉雯、李麗冰、陳孟芳、王雅雯、楊晨智)及顧問(涂連城、詹水明、陳春源、葉文安、鐘陳彩、林政東、游金隆、許鴻昭、蔡柏林、張淑貞、法成武、侯民哲、張芳哲、楊永平、張聖河), (由家長會長及校長聘請組織之,並負責總體計劃之籌備及推動);總幹事一人、副總幹事四人(由校長與學務、教務、輔導、總務主任等擔任)。

六、主任委員代表本會綜理一切會務,並由副主任委員及總幹事

輔佐之。

七、總幹事承主任委員之命執行會務,責成各組負責推動分配之

任務,並由副總幹事輔佐之。

八、本會為順利推展會務,特設下列各工作小組,各組置組長一

人,副組長1人、及組員若干人:

1、總務組:開會通知及會議紀錄之寄發,選定各項印刷及文宣品

製作廠商,物品採購、登錄、保管,紀念品採購及準

備,會議、慶典、活動等場地音響準備、場地布置、

、發放邀請函、捐款贈品之收受登記保管、徵信錄、

校史文物室、茶水供應、交通管理規劃及執行、事後

場地整理等等。(總務處)

組長:祥志

2、財務組:收支預算及決算,會計款之保管、出納及物品款支付,

捐款贈品之印發收據事項,提供徵信資料等。

組長:玉枚,組員:幸諸、鑫聆、惠淑

3、校友組:會務及校友之連絡、邀請校友、社區地方仕紳等捐款,

編造校友名冊、經費籌募等。(退休菁英教師與校友等)

組長:林青,組員:梅芬、秀如

4、聯絡組:記者聯絡、邀請及發布新聞稿,貴賓邀請等。(人事

室)

組長:福成

5、活動組:週年校慶之規劃、期前相關系列活動安排、體育週、

、師生才藝發表會、園遊會、租稅教育宣導、愛心義賣活動、慶祝大會手冊、典禮活動程序、節目及場地之規劃、執行,頒獎之安排、邀請與執行、活動拍照安排、環境衛生。(學務處)

組長:春風

6、接待組:接待來賓(長官、校友等)、貴賓簽名、引導及發放紀

念品規劃與執行等。(輔導室)

組長:淑宜

7、藝文組:20週年校慶網站設置、配合典禮靜態節目安排策劃及

執行等、協助活動組相關典禮進行、影像儲存彙、相關展覽活動(校園裝置藝術展、學生學習成果展、藝文作品聯展)、校慶圖騰設計、宣傳旗幟設計等。(教務處)

組長:淑如

8、編輯組:校慶紀念專刊之規劃、資料蒐集與編纂、及成果編輯

等(輔導室)

組長:鴻銘

9、辦理時間:系列活動自103年1月13日起,慶典與表演日為10

月25日止。

10、本組織章程經校慶籌備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