叡德盃是一場聯合新生盃。對於剛進辯論社的小高一們,也是他們所遇到的第一個有許多外校的比賽。雖然學弟妹們需要開始接受高壓的環境,每天得討論,攻防,還有跟學長姐對打的練習賽,在學長姊及隊友們的相互扶持下,大家堅持到比賽的最後一刻,帶著積累的討論,站上辯論的的舞台。雖最後止於小循環,但學弟妹的進步就是最好的成果。
賽制:新式奧瑞岡三三三制
比賽日期:民國112年11月11日至11月12日
比賽地點:崇德國中
辯題:我國成年人應得經醫師告知後同意即可實施性別重置手術
我國在 1955 年時即有施行性別重置手術的紀錄,直至 1988 年國內醫師建構了性別重置手術的診斷流程與手術規範,其中包括:必須是原發性變性慾、在扮演另一性別角色的生活適應上,至少有二年以上良好的適應狀況、排除個案是精神病或其他變態特質以及重大壓力下所引發的變性企圖等,前開診斷內容乃是參考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簡稱DSM)所訂定,其中變性慾即是性別認同障礙(Gender Identity Disorder)的一種態樣。
隨著時代的更迭, 2012 年審訂的第五版DSM剔除高度病理化的詞彙,將性別認同障礙以性別不安(Gender Dysphoria)一詞取代,然而,國內醫界多半認為診斷之基礎依然存在。醫療實務上的診斷流程多半要求求診者先進行初步的心理治療與諮商,再接受變性評估,評估為原發性變性慾後,接著進行荷爾蒙治療,並開始真實生活體驗的評估,確認求診者是否可以適應一個新的性別角色,是否具備解決、承受家庭、職業、人際關係等各個面向的壓力,歷經一連串的診斷評估流程後,醫師最終才會開立適合變性手術之證明,方得以進行變性手術。
而此等醫療常規亦符合世界跨性別健康專業協會(The World Professional Association for Transgender Health)提出的建議,該協會指出施行性別重置手術之前,進行心理評估與衡鑑有所必要,理由在於性別重置手術屬於大幅度變更身體構造且為不可逆的侵入性手術,避免錯估個案狀態而成為無法彌補的傷害。站在第一線醫療現場的醫師亦指出,當自閉症、亞斯伯格症、思覺失調症等疾病與性別不安一起出現在個案身上時,則需要去判別變性的需求是源自何者,顯見醫療實務上診斷的重要性。
然而,有論者針對前開診斷過程提出批評。首先,求診者所遭遇的痛苦並非源自於病理學,而是社會對於變性者的歧視所致,且若將性別認同不一致視作人類性別多樣性的展現,則毋庸以對待精神疾病的方式事先經過診斷與評估。其次,求診者在證明自己具備變性的決心時,往往要刻意打扮成典型的男性或女性,再次落入了二元的性別框架。最後,我國醫療現場在診斷的過程中充斥著歧視的行為,例如有醫師強調變性慾是父母性別教育不良的結果,並以自身想法勸退求診者放棄變性的念頭。
上述論辯都在在彰顯了性別重置手術前的診斷評估所潛藏之爭議,國內外文獻紛紛提出知情同意模式(Informed Consent Model),其內涵在於不應再由醫師診斷求診者是否適合手術,而是由求診者在了解手術的風險、副作用後,自行決定是否接受手術,究竟我國的醫療常規是否應該變更,則有待場上辯士提出解答!
(引用自台大建言社二十五屆高菁盃辯題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