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泉盃為聖功女中所舉辦的賽事。這次是高二和高一選手一同前往台南征戰。面對是大家都陌生的體育政策辯題,選手們需要設身處地的想像體育生面臨的處境。第一場比賽,我們在場上二一了瑞祥,但在下一場上還是輸給了雄女,雖最後因敗給雄女止於小循環,但在這場拚搏中,為自己熱愛而奮鬥的我們,都是最大的贏家!
賽制:新式奧瑞岡辯論規則四四四制
比賽日期:民國113年5月18日至5月19日
比賽地點:臺南市天主教聖功女中
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競賽之選手參賽資格規範應廢除轉學、重考就讀時間限制
(附加定義:反方須維持最低一年之限制)
為了避免國高中體育競賽的挖角、經紀約,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等單位針對不同的體育聯賽競賽多有轉學與重考限制,舉凡足球、籃球等聯賽規程,在選手資格的學籍限制上,都設有需就讀一年以上之限制,而棒球軟式組規程更將此規定拉高到兩學年。
也就是說,曾參加過該體育競賽之轉學生,需要在新學校就讀滿一定年限,才能重新取得選手資格,參加比賽。
而這樣的限制卻是將遷徙自由與體育夢想放上天秤,要求選手做出選擇,開南中學籃球隊員邵之雋就表示,禁賽將使學生球員的籃球生涯受到嚴重影響,此規定並不合理。倘若學生視體育發展為重中之重,那轉學限制反而成為封閉學生向上攀登、向好追逐的天花板,國民小學體育總會理事長陳煥修更表示,有些學校的教練會有不合理的管教、體罰,甚至是騷擾學生,有的選手因為考量轉學就得禁賽,為了要上場比賽,而隱忍教練不合理的對待。凡此種種,皆是在禁賽的規章之下產生的不自由與不正義。
但完全開放球員選手自由更改學籍就是最適合球員發展之路嗎?當體育競賽成為各校爭光的榮譽冠冕,就難保有錢有勢的校方球隊不會捧著大把資金吸引優質球員,當學生體育發展成為校園背後的金權遊戲,這似乎不會被視為教育系統的成功,面對平等參與、彌平差異的教育理念,體育競賽若成為大者恆大、強者恆強的寡頭爭霸,又是不是體育聯賽的本意呢?
近年來,許多優秀球員在轉學與參賽的掙扎之間游移,體育署也表示會招開座談會邀蒐集各方意見,作為未來政策研擬方向參據。究竟在重視學生受教權與人口頻繁流動的社會,體育競賽的學籍限制會成為學生發展的枷鎖還是確保公平競爭的規範,體育方向該朝向更加自由還是保持現有的約束,有賴場上辯士為我們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