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上疾病通報注意事項

 若孩子經診斷為下列1-6項疾病請立即通報學校,請配合各項防疫措施。

 1.腸病毒:依傳染病防治法經醫師診斷疑似或確診為腸病毒應在家隔離觀察7天

  (低年級一週內同班2位學生經醫師診斷疑似或確診腸病毒該班停課7天)(疑似個案若之後經診斷排除腸病毒感染,可恢復上課。但已停課班級則續停直到7日期滿)


  2.流感:經醫師診斷為流感或類流感,至少24小時無發燒且無其他嚴重呼吸道症狀可到校上課,但務必全程戴口罩並加強手部衛生。(發病後5日傳染力較高,若能服完5日克流感降低傳染力再到校更能避免校園群聚)


  3.病毒性腸胃炎(即腸胃型感冒):無發燒、無嘔吐、無腹瀉情形至少24小時再到校上課。(諾羅、輪狀病毒等於症狀解除後數週,仍可在糞便中檢驗出,且無法用酒精殺死)。


  4.水痘:醫師診斷為水痘,應於無發燒症狀、無冒出新水痘且舊病灶皆已結痂 脫落後,才可返回學校上課(一般病程約一週。建議到院所複診,由醫師評估可否恢復上學)


  5.新冠病毒(covid-19):依據112/8/9教育部函文。快篩陽性無症狀或輕微者,採5日自主健康管理。外出須全程配戴口罩,保持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之社交距離,並避免聚餐。

(五日內傳染性極高,學生在校和同學多密切接觸,懇請家長讓孩子在家度過高度傳染期再上課)


  6.其他法定傳染病:如麻疹、肺結核、流行性腮腺炎等,依相關規定隔離。


  7.一般感冒:若有發燒情形,應退燒至少24小時再到校上課。若有較嚴重呼吸道症狀懇請在家休養觀察,症狀緩解再到校上課。

 

 *酒精僅可殺死有套膜之病毒,對諾羅病毒、腺病毒、腸病毒及許多無套膜病毒皆無效,因此環境消毒建議使用1:100泡製的稀釋漂白水,消毒時應配戴口罩、手套並保持室內良好通風。

 **良好衛生習慣有助於阻斷疾病傳染。請落實濕洗手(泡泡搓揉手部至少20秒),減少觸摸眼鼻口,遵守咳嗽禮節,減少至人多擁擠的公共場所(或需配戴口罩,減少飲食,並勤清潔消毒手部),避免生食及接觸禽畜類動物。


班級每週至少漂白水消毒一次

常洗手、戴口罩、落實生病在家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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