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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雅各書2:1-13)
1 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
2 若有一個人帶著金戒指,穿著華美衣服,進你們的會堂去;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髒衣服也進去;
3 你們就重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裏」,或「坐在我腳凳下邊。」
4 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嗎?
5 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
6 你們反倒羞辱貧窮人。那富足人豈不是欺壓你們、拉你們到公堂去嗎?
7 他們不是褻瀆你們所敬奉的尊名嗎?
8 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9 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
10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11 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
12 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
13 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
在 2:1–4 中,雅各指出了哪一種「偏待人」的行為?你覺得他為何稱之為「惡意斷定人」?
為什麼按外貌、地位、財富待人,會與「你們所敬奉的尊名」相衝突?
你覺得階級存在的事實與渴望平等的理想在現實生活中可以得到平衡嗎? 在加拿大生活,「社會階級」的分別是否明顯? 你自覺現在身處其中的那一層位置? 有否覺得不公平的存在?
2. 你感受到「階級觀念」背後帶來的審判意味嗎? 雅各教導我們要以憐憫的心去行出律法中「愛人如己」的要求,你覺得有困難嗎? 「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的應許有可能實現嗎? 現實上我們可以怎麼做?
主啊,我們承認有時會用外表、成績、背景、受歡迎程度來看人,甚至在不知不覺中偏待人。求你光照我們心中隱藏的驕傲、恐懼與不安全感,赦免我們沒有用你的眼光去愛人 。
求你更新我們的價值觀,讓我們看重你所看重的,不是世界的地位,而是人的生命。
求主差遣我們回到學校、家庭、朋友當中,成為一群不偏待人、用言語和行動見證你恩典的人。
彼此分享代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