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時數規定: 3小時/學年度
2️⃣線上研習資源
兒童及少年保護辨識、通報暨輔導知能研習
3️⃣參與人員
1.教師3小時/學年度
2.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每年應接受在職進修至少18小時。
3.初任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初聘專業輔導人員至少40小時職前基礎培訓課程,得抵免之。
4️⃣法源依據:
學生輔導法第14條第4項
5️⃣校內承辦分機:
輔導室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