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特殊教育?
在特殊教育中,追求的是積極的差別待遇,會依照個別孩子的特質與需求,以適當的方式,提供適合他們學習的內容。
特殊教育服務的對象是在學校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孩子,不一定需要身心障礙證明,是透過「特殊教育鑑定」程序取得資格,其可分為13類:智能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肢體障礙、腦性麻痺、語言障礙、身體病弱、嚴重情緒障礙、學習障礙、多重障礙、自閉症、發展性遲緩、其他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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