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交通服務及導護的規劃與管理

3-3-1. 訂定交通服務隊或糾察隊選拔及表揚辦法,且有良好的訓練計畫與執行狀況(含參與學生人數以及相關的裝備等紀錄資料)。

1. 訂有愛校服務隊組訓計畫,由高年級各班推薦學生組成

2. 愛校服務隊學生登記為校內服務學習,核榮譽獎章,以玆鼓勵,並於期末頒發熱心服務獎狀及獎勵,並在朝會時公開表揚。

3. 愛校服務隊學生執勤時穿服務背心及持維持秩序棍。

4. 愛校服務隊裝備共計背心8件及雨衣5件。(愛校服務隊同時最多5人執勤)。

5. 愛校服務隊參與拍攝斑馬線體驗示範影片。

愛校服務隊交接

愛校服務隊裝備

愛校服務隊值勤

愛校服務隊協助拍攝斑馬線體驗示範影片

3-3-2. 訂定導護工作實施要點及考核獎勵措施,且有良好的執行狀況(含參與導護人數,以及相關的裝備等紀錄資料)。

1. 訂有臺北市文山區志清國民小學導護實施計畫。

2. 全校教師除各處室主任、生教組長及持有身障手冊者外,其餘人員全部納入全校性導護工作編排,共72人。

3. 學務主任及生教組長為當然之導護,輔導及支援崗位值勤。

4. 導護老師依職責與任務編排,分區值勤,協助導護工作。

5. 每週五上午10:15參加導護交接會議。

6. 社團放學由社團執勤人員及警衛值勤導護,負責放學任務。

導護交接會議

導護交接會議

導護裝備庫存

(圖中不含所有值勤人員皆配備一組導護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