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成立交通安全教育推動組織,定期召開委員會議,規劃、檢討與改進交通安全教育有關事宜

1-1-1. 組織辦法與架構完整,成員擴大至校外人士,定期召開會議,紀錄完整。

1.成立交通安全教育推動小組,成員包含校內的校長、各處室主任、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外部成員包含校外景仁里、萬隆里里長及景美派出所義警。109學年度上學期於109/9/25召開期初會議、109/12/25召開期末會議;109學年度下學期於110/3/12召開期初會議。

2.召開學區交通安全會議,因應本校通學特性,每學年暑假期間特別邀請學區內安親班到校,針對學校交安重點進行宣導及確認各安親班放學學生人數,編排校內放學整隊位置,期勉共同協助保護學生通學安全。本學年於109/8/19召開學區交通安全會議。

110/12/25期末交通安全委員會

110/3/12期初交通安全委員會

1-1-2. 訂定實施計畫與相關執行辦法或要點,並就計畫推動情形進行檢討、考核。

1. 訂定臺北市文山區志清國小109學年度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劃、臺北市文山區志清國民小學導護實施計畫、臺北市文山區志清國民小學愛校服務隊組訓計畫等交通安全教育相關實施計畫。

2.編寫交通安全教育SWOT分析。

3.寫交通安全實施計畫考核紀錄。

4.撰寫通學調查PDCA分析、家長接送區臨停問題PDCA分析。

交通安全教育SWOT分析

家長接送區臨停問題PDCA分析

例行通學調查PDCA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