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賽選手須攜帶 [藍色或黑色原子筆(登記成績用)]、[測驗用耳機(參加口說測驗(Speaking tests)項目之選手,請攜帶防干擾具單向麥克風(建議全罩式較佳)的耳機(插頭規格建議3.5mm較佳,若非3.5mm,請自行攜帶轉接頭)]、[個人證件]與[准考證 ]進入考場。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高職組與大學(專)組學生需攜帶學生證(若無學生證請出示由學校開立之有照片在學證明以表身分);教師組需攜帶學校單位服務證件或在職服務證明。
二、不得攜帶電子字典與手機(或關機)、電子手錶等入場。作弊者一律取消比賽資格。
三、比賽進行中,若選手發生急症而中斷比賽,則該次成績不算,並且視為自動棄權,不得要求重新比賽。比賽進行中,建議戴口罩。
四、如遇停電導致比賽中斷,則該項比賽取消,另訂比賽時間,並於網站公布。
五、遇天災或不可抗力因素,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布停止上班上課時,另訂比賽日期於官網。
六、若電腦當機或機器使用有任何疑問時,務必當場即刻舉手,請監考人員處理。事後將不予處理。
七、當[測驗總成績]畫面出現時須即停止操作,務必先自行登記成績及舉手由監考人員確認成績後簽名。自行離場而未登錄或未經監評簽名確認成績將不予計分。
八、競賽中選錯或少選測驗項目,該項測驗成績將不予計分。
九、競賽測驗中未經監評同意,任意退出重考,該科目測驗成績將不予計分。
十、競賽測驗中非使用競賽當天指定的帳號比賽,該科目測驗成績將不予計分。
十一、選手有任何滑鼠、聲音、耳機、鍵盤等問題,應在競賽測驗開始20分鐘內即刻提出,否則監評人員可不予處理。
十二、出現[測驗總成績]畫面後,不得要求重考。
十三、參賽學校應教導與要求參賽選手事先熟悉競賽流程規範與電腦系統設置(如聲音等)、使用競賽軟體等基本操作技巧。若能事先舉辦校內賽或模擬賽,讓學生體驗或熟練為佳。
一、所有職類競賽項目均在電腦教室進行線上測驗,請選手自行攜帶耳機(參加口說測驗(Speaking Tests)項目之選手,請攜帶防干擾具單向麥克風 (建議全罩式較佳)的耳機(若非 3.5mm,則請自行攜帶轉接頭)) 、藍色或黑色原子筆(登記成績用)、學生證或有照片之在學證明或有照片之雙證件、教師證或職員證、准考證進行測驗。
二、比賽軟體公布於網頁,可供學校或選手自行下載,約於賽前三~五日通知競賽用練習帳號,請選手於賽前自行確認使用無誤。學生申請資料請學校務必正確且盡早提供,避免損失練習時間。
三、大賽工作小組確認收到參賽選手名單後,將統一建置選手帳號並回傳至申請表中聯絡人信箱(務必填寫正確與清楚)。特別再次提醒,競賽時,若未使用大賽當天提供的競賽用臨時帳號進行測驗,一律不予計分。
四、主(承)辦單位保留本競賽活動辦法之修改權利。對於未能遵守本競賽規則之選手,保留其資格或名次之追訴權,必要時得取消參賽或追訴名次與獎項之權利。
五、本競賽相關訊息公告於本活動網站點擊[最新消息]或是[快速連結](https://sites.google.com/view/tyccompetition/),活動期間如有任何問題請電洽承辦人或工作小組,電話:02-29585000、0965-125798,或來信寄至Email:gladworld.asia@gmail.com信箱。 主旨註明[桃園市菁英盃_相關事項]。
六、本活動所有參與協助之教師與工作人員及得獎師生,依規定報請敘獎。
凡參加教師組或指導競賽獲獎者,建請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或「桃園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辦理敘獎:參加或指導各組各項獲前三名者,嘉獎1次。其他縣市人員請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各縣市敘獎規定辦理敘獎。
七、本競賽辦法或實施內容若有更新或未盡事宜,以網上訊息為準。請上網查閱,不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