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賽資格

一、國小組:

就讀桃園市各國小之在學五、六年級學生。

二、國中組:

就讀桃園市各國中之在學學生。

三、高中職組(分高中組與技術型高中(高職)組):

就讀桃園市各高中職校之在學學生。

【註】高職是指技術型高中或其科系;高中是指普通型高中及技術型高中普通科。

四、大學(專)組:

就讀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等地區之大學(專)院校之在學學生。

五、教師組:

任教於桃園市、新竹縣、苗栗縣,各國中小、高中職校以及大學(專)院校之教師、實習教師或代理代課老師及負責推動本賽事之教職員或承辦人員。

六、校園主管組:

各單位參賽人數不限。凡於桃園市之大學、高中職、國中、國小擔任校長或候用校長或教育局行政人員皆可報名參加。

七、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以下簡稱實驗教育):

包含個人實驗教育、團體實驗教育、機構實驗教育,請依照隸屬編制學校或教育機構報名,並依照自學相關文件分配報考對應組別。


【備註】

1.在學學生競賽時需攜帶學生證;教師競賽時請攜帶該校服務證或在職服務證明。

2. 競賽當天請攜帶下列應考所需物品,包括:

(1).准考證 (請自行列印)。

(2).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高職組、大學(專)組:學生證或有照片之在學證明或有照片之正式身分證件;教師組、校園主管組:有照片之教師證或聘書或在職證明。(當場若無法確認在學資格、教師資格,需配合簽切結書)。

(3).耳機、登記成績用原子筆。耳機若非 3.5mm 規格,則請自行攜帶轉接頭。參加口說測驗(Speaking tests)項目之選手,請攜帶防干擾具單向麥克風的耳機。

4.歷年曾獲桃園市菁英盃、專業英日文區域賽、全國賽或科學科普專業英文區域賽、全國賽前三名獎項者不可重複報考同組同一科目。

5.同校區若已報考本屆(2024年)其它縣市政府與本大會承協辦單位合作或共同(協)辦理之英文菁英盃賽事,不得重複報考本屆(2024 年)英文菁英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