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天地間,一覽四百年;花東小關渡,人文好知本。」
編篆|郭武嚳、郭家銘
校對|郭武嚳
#「大地歸屬—你、我、他?」
土地對於原住民來說,就是上天賜予的瑰寶、祖先傳承的恩惠,因此對於土地所有權的歸屬,過往原住民與一般民間、政府及企業間,容易對此產生摩擦碰撞、出現思維及觀念上的衝突,不過,團隊在與陳政宗議員的互動過程中瞭解到,對於卡大地布部落,,其實並不會反對在固有土地進行開發,反而是希望能將土地利用達到更有效的發揮,然而這些開發的前提是必須建立在充分地與部落討論、協商,予以最為基本的尊重及接納彼此的不同,才能夠找出雙贏的局面,讓開發商能夠得到應有的報酬,政府亦能作為溝通橋梁,有效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創造地方的就業機會。
#急急如律令!原住民族基本法。
政府在為了落實憲法所保障之原住民基本權利的情況下,於民國94年頒布了《原住民族基本法》,其中關於原住民土地所有權及使用權的部分,則於第21條特別提及:「政府或私人想要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進行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與當地原住民部落進行充分溝通及告知,並在經過諮商過程後,取得部落所共識之同意,才得以進行下一步,於全程皆保有參與、分享相關利益的機會,當致使受限而產生損失時,也應予以補償。換句話說,此法條大程度地賦予原住民部落對於自身所擁有之「傳統領域」得伸張最基本的「諮商權」,用以確保土地所有權及使用權,不遭受外界肆意的干涉、濫用。
#夢幻氵古月:「知本溼地」。
早至四百多年前,荷蘭人自知本溪口進入,卡大地布即為知本平原上最早的主人之一,知本溼地(傳統名稱為「Tavurung」)擁有天然湧泉、豐富生態,具備良好的濾水和防洪功能,亙古以來便孕育著豐沛的動、植物生態系統,更曾有過珍稀的水鹿及梅花鹿在此棲息,成為部落千百年來非常重要的捕獵、放牧之生活區域,現今也是被劃作部落固有的傳統領域範圍之中。同時,本區域也是卡大地布族人的心靈寄託地,入口處所矗立的祖靈碑象徵其對於卡大地布的重要淵源及關連性,現在也仍可見到族人在知本溼地內種植小米作物、從事漁獵等行為,享用來自大地之母所贈予之自然環境資源,承襲先民既有的習俗和勞作記憶。
#幻滅伊甸園:光與電的掙扎
捷地爾案:
發生於民國74年11月臺東縣政府與捷地爾公司簽訂「台東縣知本綜合遊樂區開發經營契約」,由縣政府提供286公頃的土地(即知本溼地),希望聯手打造臺灣的Disney樂園,但在續約時,捷地爾公司與縣府發生糾紛,高等行政法院於民國105年判決捷地爾公司敗訴。作為臺灣早年少數大型BOT工程案件之一,如此浩大、重要之開發弊案,社會大多數人卻多可能聚焦在政府及企業兩方於土地、財務上之弊端,難以直接認知到舊時代背景當中,這塊土地的原生戶「卡大地布」正是早年政府在未落實基本權之時,遭受重大犧牲的主要對象之一,而在該案件的啟發過後,也促使部落往後強化守護家園土地之意識、鼓舞抗爭政府不公之運動的重要契機及開端。
知本光電案:
在2016年底,臺東縣政府計畫於知本溼地公有土地開發光電,並委託象騰顧問公司評估效益,但是在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的情況下,卡大地布認為縣府在委託顧問公司調查之前,並未經過正確的諮商程序,因而拒絕與縣府及顧問公司接觸。至2018年初,縣府更是直接在部落舉行說明會,且在部落幹部表示反對的立場下,決定發布知本光電案招標公告,最後則由新加坡公司得標,預計開發後每年可為縣府增添2億以上的權利金收入。2019年部落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與縣政正式進行訴訟程序,要求停止施工,最終在2021年11月24日,臺東縣政府宣布終止與簽約廠商的契約關係,為本案畫下休止符。
知本光電案為知本近年爭議較為重大的議題,臺東縣內來自各方的立場及討論皆複雜地混合其中、各自表述。然而,縣府於程序上未能妥善地盡到公部門職責,基於依法行政程序與部落進行完善溝通,同時部落也因此案件擴大彼此間的對立、紛爭,需要透過內部長時間的組織活動及合作後,才能有機會去逐漸撫平不安的心靈。因此在這段時間的拉鋸當中,也構成臺灣歷年在傳統部落歸屬及使用上,價值極高的一項典範,對於幅員廣大,行政區內容納眾多原住民族的臺東縣政府,或是亙古以來便生活於知本平原上的卡大地布,皆具有強烈的教育意義及歷史記憶,深刻地為臺東撰寫出新章。
#共榮共生|團結Future Road
知本地區先後經歷捷地爾案、墓地遷葬案、知本光電案,甚至是近期所發生的黃金挖寶案後,除讓臺東縣政府能更重視卡大地布部落的訴求外,團隊更是在與陳政宗議員及其他知本地區利害關係人訪談過後瞭解到,部落已經開始試圖思考面對前人所傳承的土地(知本濕地),是否應該積極地運用?又應該以何種形式執行?能否有效結合其他產業,與政府友好地攜手規劃,讓土地的價值最大化,這將會是縣府與卡大地布部落在未來路途上,能一起去努力嘗試的方向,讓知本能夠變得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