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與職權
會員大會
會員大會
組成:會員(會員代表)
職權:
一、選舉及罷免理監事。
二、通過及修正章程。
三、通過年度工作計畫、經費預決算及事業計畫。
四、審議理事會、監事會及會員(會員代表﹚提議事項。
五、會員之處分。
六、財產之處分。
七、會員營業之統籌事項。
八、清算人之選任及關於清算事項之決議。
第20屆理事會
第20屆理事會
組成:
職權:
一、選舉及罷免常務理事及理事長。
二、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案。
三、召開會員大會。
四、通過會員大會、退會及註銷會員代表會員會籍。
五、擬定年度工作計劃、經費預算及事業計劃。
六、通過聘用或解聘會務工作人員及考核其工作勤惰。
七、遇有緊急重大事項不及召開會員大會時得先為必要之措施於會員大會時報請追認。
八、執行法令及章程所規定之任務。
第19屆監事會
組成:
職權:
一、監察理事會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案。
二、監察理事會會務業務執行情形。
三、監核理事會各種報告書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