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麼是口腔癌?
口腔範圍包含:唇(上下唇)、齒齦(上下牙齦)、舌部、頰部、硬腭(上顎)、口底部(舌頭下方)發生在這些部位的惡性腫瘤通稱「口腔癌」
二、導致口腔癌的要犯
要犯一:三大不良生活習慣「嚼檳榔、抽菸、喝酒。」
醫師臨床發現,每100個口腔癌的病患中,有(88)個人有吃檳榔的習慣,甚至他們
高醫大葛應欽教授研究顯示,有抽菸、喝酒、吃檳榔習慣的人,罹患口腔癌是都未使用者的(123)倍。
要犯二:對牙齒或口腔造成長期、反覆傷害的因素,如:
不合適的假牙(造成口腔內部磨破皮、潰瘍)
尖尖的蛀牙
不良口腔衛生
長期吃熱、辣的食物
陽光照射
要犯三:長期營養不良、飲食作息不正常。
三、口腔癌造成的衝擊
口腔癌病患多以外科切除手術為主要的治療方式,手術所遺留的傷痕多位於頭、頸、下顎等部位,造成顏面組織的缺損,嚴重者吞嚥困難,無法正常進食只能攝取流質食物為主。
除了顏面外觀的改變及缺陷,患者也需面對因病所帶來的個人情緒、人際關係、家庭、經濟及職業等相關條件產生變化的影響。許多患者身兼家庭經濟支柱,不僅無法繼續工作,醫療費用及生活所需更造成了家庭的負擔,而患者因外觀的明顯改變以及雇主的拒絕,無法再重返工作崗位,逐漸地產生自卑傾向並害怕面對、接觸人群。
疾病對個人的傷害
牙齒、外觀受損長期的抗癌歷程
工作能力減損
說話不方便
吃東西不方便
威脅生命
疾病對家庭的傷害
經濟負擔增加
照顧病人的壓力
生活重新適應
失去家人的恐懼
四、關於口腔癌,你需要知道的事情
台灣男性口腔癌發生率「世界第一」。
台灣男性口腔癌發生率十大癌症「排名第三」
口腔癌發生以中壯年為多,其中「30-59歲」男性罹癌榜首。
口腔癌為台灣十大癌症死亡率排名第6名(男性的第4名)。
死亡人數則從902人增加至3,380,每「2.56小時」就有一人因口腔癌而往生。(109年死因統計統計)
近年來,台灣每年罹患口腔癌的人數,從1,866增加至8,204人,台灣每64分鐘,就有一人罹患口腔癌!(111年公佈之108年癌症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