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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9年1月1日起,在職亡故公務人員未成年子女每個月加發撫卹金,調高為每月3,772元!!

在職亡故公務人員未成年子女每個月加發撫卹金,自109年1月1日起,調高為每月3,772元!!

依照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58條及第59條規定,在職亡故公務人員遺有未成年子女且經審定給卹者,每人每月可以比照國民年金的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給與標準,加發撫卹金,至成年為止。

前述規定,從107年7月1日起實施,每月原加發金額為3,628元,因配合衛生福利部公告,自109年1月1日起,國民年金的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調高為3,772元,銓敘部也在109年2月11日通函溯自109年1月1日起,調高在職亡故公務人員未成年子女每個月加發撫卹金為3,772元。

為主管加分

近年來公部門極力倡導員工協助方案的重要性,對員工的照顧不遺餘力,也強化了政府的人力資源。然而在推動過程中卻常遺忘了主管環節,當主管面臨問題員工時,孤立無援者所在多有,本期特邀啟文國小人事主任劉惠菁,暢談此時主管的有所為與不為,有興趣的同仁可展開全文瀏覽,亦歡迎一起經驗分享【投稿專區】。

個人公務生涯中約莫二分一的時間擔任主管,初任主管時總認為只要用心去管,所屬必能理會,績效會與管理操作的力度成正比,惟實不然。也許目前一帆風順,長官也挺你,但遲早會遇上一些麻煩的問題部屬,不去面對和處理,只會導致惡性循環。如何面對或處理問題員工,是一門主管必修的課程。

所幸本府已規劃員工協助方案(EAP),方案中既有員工因心理、健康、財務及法律等面向的協助,亦有組織管理諮商可運用,可謂面面俱到,雖個人公務生涯將屆,心想有了EAP資源無疑是同仁的一大福音。舉新冠(肺炎)防疫為例,初期以阻絶境外為重,然部分EAP措施相對於個案處理而言,較似支持性協助,如染疫者給予支持性療法,期個案憑自身免疫力戰勝病毒。但問題員工光期待他們改變,是不可能的,如何阻絶於外,不致為組織管理上的破口,這引來我回溯一篇文獻的動機。

早些時候曾拜讀過天下雜誌461期吳怡靜的文章,雖留下心得手札,因年份有些歷史,究為何時作品請恕不溯查,謹憑手札印記略表個人看法。文中提及問題員工是可以預防的,除有賴主管對工作環境保持敏銳的觀察,而預防之道,就是讓每位同仁了解組織的遊戲規則,也就是明確指示工作、行為規範與組織目標,並在共同討論確認下(請部屬確認簽名)據以遵循。預防雖是第一道也是最佳防線,能有效的將麻煩快篩,但對特殊個案還是没輒,建議一旦發現員工的行為異常,就要及早介入,避免問題惡化,而這時主管可以採用「回饋」方式,提供資訊給員工,讓他知道自己的行為如何影響了組織,如果不改善行為,會帶來嚴重後果。

在一般公務機關主管「回饋」員工的方式,個人覺得「面談」不失為具體的方法之一,也就是大家慣用的面對面「聊一聊」,聊一聊是有技巧、步驟的,因個人腦容量有限且文思枯竭,請容省下臚列時間逕舉例淺解:

例如,某位員工常會遲到早退,處理有此問題的員工,就把面談的主題訂為遲到早退,不要摻雜其他議題或把嚴重性一語帶過。清楚說明,面談的目的是要一起想出一個策略或方法,並說明已造成的影響。明白指出其不良行為發生的時間與日期(建議面談前先取得正確資訊),聆聽當事人想法與解決之道,並建議其組織可允許之行為。面談結束前感謝當事人持正向態度一起努力解決問題,接下來觀察後續該員工的工作表現,是否獲得改善,這時不妨試著運用員工協助資源,否則就必須按組織規定來處理這名員工。手札末記,建議主管在處理問題員工時尚要考量問題背後是否有其他原因(家庭、金錢或健康),根源掌握了才能對症下藥。有時情緒也有感染風險,儘量避免與對方爭吵或被激怒,以免適得其反節外生枝。另外切記須詳實記錄並落實保密功夫,如果極盡可能也無法改善,就讓他離開亦不失為好方法。

作者尚有援引人力資源專家奧德蕊奇分析「問題員工六大類型」,還引用人力發展顧問凱西.霍利(Casey Fitts Hawley)「會談十個步驟」,皆屬個人增長見聞珍寶,多年後仍受用無窮,真心推薦同好撥冗一探。語末,感謝本府人提供EAP有關組織、管理課程,讓主管們也能獲得充電、進修機會,文中亦提及主管應把「管理問題員工」視為一種學習的經驗,借不斷的吸取專家精粹,從實務中領悟,自期成為好的溝通者,才有助問題行為的改善,畢竟開除一位員工,還要重新招幕培育新人,成本似乎太大。也許論調有些老派無法與時俱進,亦或老調重彈缺乏新意,個人覺得「擇善固執」無妨,溫故且能知新,學習可以幫主管自己加分。 (撰文:苗栗市啟文國小人事室主任劉惠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