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

14然而,你們跟我患難與共,實在很好。15腓立比人哪,你們自己也知道,我起初傳福音,離開馬其頓的時候,除了你們以外,沒有別的教會在饋送和接受的事上是我的夥伴。16就連我在帖撒羅尼迦的時候,你們還是不止一次把我所需用的送來。17我並不求禮物,只求你們的果子不斷增加,歸在你們的賬上。18你們所送的,我全都收到了,而且綽綽有餘;我已經充足,因為我從以巴弗提收到你們所送的;那是馨香之氣,是神所接納、所喜悅的祭物。(腓立比書四14-18)

禱讀:

讓我們安靜在天父面前,慢慢讀出經文兩、三次……留意有哪些詞彙或重點觸動你,把這些觸動向天父傾訴,例如發出感恩的祈禱、認罪的祈禱、誠心的懇求和代求。

釋經[1]

18節的三個片語「馨香之氣」、「神所接納」和「所喜悅的祭物」,顯示保羅已經從商業用語(15的「接受」直譯是「收支的賬」、 17的「賬」代表「賬目」、18的「收到」是表達「錢/貨已收訖」的專用名詞)轉到敬拜用詞。無論如何,他都不能撇開尷尬的感覺,雖然腓立比信徒是保羅所愛的,但他還是需要一再解釋接受餽贈的原因,指出這是腓立比人的屬靈投資、獻給神的祭品。他又強調自己綽綽有餘,或許是暗示腓立比人不用再送禮。他接受信徒資助的態度,跟一些當時所謂傳道者的行為形成強烈對比。後者為圖利而謬講神的道(林後二17),視敬虔為獲利的門路(提前六5),為利益教導人一些不應該教導的事(多一11)。保羅將腓立比人的餽贈看為神所接納、所喜悦的祭物,與耶穌的真理吻合。

從保羅的回應可知,信徒在金錢上的捐輸或奉獻至少有四種意義:A. 這是神供給祂的僕人或其他有需要的人的方法(四16,參二25);B. 這是信徒參與福音事工的方式(四14,參一5);C. 這是屬靈的投資,會為捐獻者帶來天上的「股息」(四17;參來六10);D. 這是敬拜的行動,是神悦納的祭物(四18)。

思想及祈禱:

1. 你在「十一奉獻」的事奉如何?保羅的教導對你有甚麼鼓勵或提醒?

2. 今個星期日(11月11日)早上11時是宣道會宣基堂「20週年堂慶」感恩崇拜。你預備好給上主的奉獻/獻祭嗎?

[1] 修改自:馮蔭坤:《普天註釋——腓立比書》(香港:天道,2016),143-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