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事件時間線

2018年-

  • 8 月 3 日(五) 「屏東市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第一次招標
  • 8 月15日(三) 「屏東市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無法決標
  • 8 月15日(三) 「屏東市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第二次招標
  • 8 月22日(三) 「屏東市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無法決標
  • 8 月22日(三) 「屏東市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第三次招標
  • 8 月30日(三) 「屏東市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無法決標
  • 8 月30日(三) 「屏東市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第四次招標
  • 9 月 5 日(三) 「屏東市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無法決標
  • 9 月 5 日(三) 「屏東市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第五次招標
  • 9 月12日(三) 「屏東市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無法決標
  • 9 月12日(三) 「屏東市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第六次招標
  • 9 月19日(三)「屏東市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決標,由泰圓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以1424萬元得標。
  • 10月下旬,社區居民突然發現公園靠近華夏路側四周長出鐵皮圍牆,多方詢問下才知道原來公園內要興建「 中正里和華山里的社區活動中心」。
  • 10月29日(一)至30日(二)居民向縣政信箱、市政信箱投書反映並尋求民代協助。
  • 10月31日(三) 社區居民向屏東縣政府遞交陳情書,請求事項「請求停止於和平公園華夏路口興建1~2層『中正里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工程」。
  • 11月 6 日(二) 屏東市中正、華山里活動中心興建預定地動土儀式
  • 11月19日(五) 屏東縣政府來函說明將相關資訊轉知工程辦理單位:屏東市公所。
  • 11月24日(六) 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 12月 5 日(三) 社區居民陸續收到收到屏東市公所12月4日發文「12月12日(三)召開『屏東市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協商會議」的開會通知單。
  • 12月11日(二) 至12月12日(三)間,社區居民陸續收到「屏東市公所原訂12月12日(三)召開之協商會,因故延至12月14日(五)辦理」之公文。
  • 12月12日(三) 社區居民前往屏東市公所會議室參與第一次協商會。屏東市公所主任秘書李英宗主持會議,居民於會中發表本案意見,並表示因公所唐突告知,無法參與改期12月14日(五)協商會議。
  • 12月14日(五) 屏東市公所仍舊召開協商會議,社區居民共識不參與此日會議。
  • 12月14日(五) 社區居民陸續收到屏東市公所發文告知12月20日(四)召開「屏東市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協商會議。
  • 12月20日(四) 召開「屏東市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第二次協商會議。
  • 12月21日(五) 「屏東和平公園護綠聯盟」成立,發布第一次網路宣傳〈急!搶救被水泥化的公園〉。
  • 12月23日(日) 早上在屏東市公所會議室召開第三次協商會。會議中同時收到12月20日協商會議紀錄。公文內會議紀錄沒有詳實記載,化約如下:
    • 住戶意見:
    1. 市公所興建活動中心,座落於和平公園內預定位置,實為不宜,請公所另覓他處興建。
    2. 和平公園建蔽率及容積率超過法令範圍,而且興建過程未辦公聽會,陳情人等未能知悉,程序未周延。
    3. 其餘略。
    • 市長說明:
    1. 活動中心興建,係配合中央政策全力推行長照2.0及增設關懷據點,落實高齡長者的照護,讓長著(應為「者」)可以就近在熟悉的環境中參加社區活動、接受志工服務,享受樂活的生活,保持身心健康,並可增設青少年 K書中心、圖書館,舉辦各類活動,提供當地居民休閒休憩優良環境。
    • 結論:
    1. 本次協調會上無共識。
    2. 本案預定12月23日(日)再召開協商會議。
  • 12月24日(一) 工地現場尚未開工。
  • 12月28日(四) 成員收到屏東市公所於12月24日發文之「第三次協商會議紀錄」公文,結論:
    1. 本案建蔽率、容積率符合法令規定。
    2. 尚有多目標使用疑義,俟釐清後再擇期召開協商會議。
  • 12月28日(五) 「屏東和平公園護綠聯盟」網站上線。

2019年-

  • 1 月 2 日(三) 聯盟決議於1月5日(六)會同議員蔣月惠於和平公園召開記者會。
  • 1 月 5 日(六) 聯盟與議員蔣月惠召開記者會

聯盟質疑:

1. 空氣都已經那麼糟,城市裡的開闊視野又難得,代表城市之肺的公園綠地更是越來越少, 一棟建築物蓋下去就是50年、100年, 綠地換水泥是不可逆的,值得嗎? 難道要留給子子孫孫更多的水泥叢林嗎?

2. 公園是開放所有民眾都可以使用的公共財, 社區活動中心為什是建在公園內? 那不就造成公園的排他性,損害一般民眾使用權利嗎?

3. 縣府與市公所推動社區照護立意良善,但市公所有必要興建的評估數據嗎?公園內社會福利館、老人活動中心、附近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等類似功能的公共場所,以及週邊的公私有設施(如學校、幼稚園等),完全沒有閒置空間能讓社區照護使用嗎?非得造價一千多萬,減少戶外寬敞綠地空間蓋一棟水泥建物嗎?

4. 攸關里民權益的社區活動中心,規劃過程中,為什麼沒有任何公民參與的機會?

本場記者會獲得近40位民眾到場聲援響應,並有《聯合報》、《自由時報》、《中時電子報》媒體採訪以及獲《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刊登記者會新聞稿。

  • 1 月14日(一) 社區居民陸續收到屏東市公所發文告知1月17日(四)召開「屏東市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第四次協商會議。
  • 1月17日(四) 協商會議,市長於會議中表達如下:「放年假之前給你們一個答覆,不會硬蓋,絕對不會硬蓋前提下,好嗎?經過大家心甘情願、心服口服。要蓋或是不蓋,大家來公所這裡做一個研議。 」
  • 2月13日(三) 社區居民陸續收到屏東市公所發文告知2月21日(四)召開「屏東市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說明會。
  • 2月21日(四)10點屏東市公所於5樓禮堂召開「屏東市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說明會。媒體《公民影音資料庫》報導此說明會。

綠盟針對2月21日說明會,3點聲明如下:

1️⃣ 市長宣布「擇日開工」,違反選前政見、失信人民

市長林恊松於會議發言:「這個工程已經發包出去,不做不行、無法不做,我會擇日開工。」針對市長 (1) 違背「推動『生態城市』為屏東市發展目標」之施政方向(https://ppt.cc/f6hbmx);(2) 無法促成各方良性對話,並朝向「解決爭議」等情況下,竟然就宣布本案「#擇日開工」以及表示「(日後)種一些樹和換多點綠地」之態度,本聯盟強烈譴責。

2️⃣ 綠盟支持社區照顧政策,與綠地環境一樣重要

「每個人都會老」,聯盟支持既 #反映地方需求#維護環境品質,又 #符合法規行政 的社區活動中心。

請公所出示「必要興建的評估數據」,說明社福資源盤點情形,包含社福館、老人活動中心、學校等公共空間、公部門現有資源運用情況等。如果發展「社區整體照護」政策,必須仰賴興建1700萬的硬體設施才能達成,那說明 #不是政策有問題,就是執政者對於 #善用既有資源無積極作為,選擇「花費人民千萬納稅錢」為解決問題之捷徑。

3️⃣ 本案存有諸多疑義,市公所置之不理

聯盟於說明會上指出本案法律與行政程序疑義:

(1)公園是全民資產,社區活動中心蓋在公園內,損害大眾使用權利。

(2)缺少「活動中心」必要興建的評估數據。

(3)缺少「整體性計畫」(〈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

(4)缺少「應保留和平公園總面積1/2以上之綠覆地」證明(〈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

(5)市公所引用興建法源有誤(公所採地方法規而非中央法規)。

市公所無法針對上述疑義提出合理、合法說明以及文書資料,#聯盟將備妥本案疑義文件#向監察院陳情

▶詳細疑義說明請見:https://goo.gl/rwxFBu

  • 3月9日(六)10點聯盟與議員蔣月惠於千禧公園(市公所植樹節活動)召開記者會,並有《環境資訊中心》、《自由時報》、《中時電子報》媒體採訪。

綠盟 針對3月9日市公所發言,3點聲明如下:

1️⃣ 破壞公園綠地怎能成為生態城市

屏東市長林恊松提倡「生態城市」,卻延續前市長本案決策,破壞綠地和樹木的生長環境來蓋水泥建築,對照3月9日在千禧公園植樹節活動上發放樹苗及草花是一大諷刺(http://bit.ly/2ETXo2z)。

2️⃣ 30年前錯誤一犯再犯

公園是都市之肺,是依法留設的公共空間,30年前屏東市公所違背公園性質,在和平公園用地興建大型水泥設施,被縣長 蘇貞昌 勒令停工,綠盟呼籲市公所不要再犯下過去類似錯誤,請市公所迷途知返,共創環境、社區、公所三贏!

3️⃣ 本案諸多法令質疑,#裁定續建我們不服

市長今年1月17日才在「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 」協商會上,向屏東和平公園護綠聯盟成員承諾,後續處理會讓「大家心甘情願、心服口服」。日前2月21日市公所舉辦說明會,市長卻在諸多法規、行政程序質疑尚未釐清前,裁定本案續建(http://bit.ly/2U70Yvk)。截至目前為止,屏東市公所仍無法提出依法須向屏東縣政府申請核准的「整體性計畫」,向社會大眾說明本案興建於法有據。

▶詳細疑義說明請見:https://goo.gl/rwxFBu

  • 3月15日(五)成員陸續收到屏東市公所於3月11日發文之「里民說明會會議記錄」公文。文中並沒有列述會議討論內容,僅摘錄結論。

訴求

維持和平公園綠地,屏東市公所應立即取消「屏東市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

  • 請市長屢行政見,依「推動『生態城市』為屏東市定位及發展目標」以及「空地就是綠地為目標,協調各單位公有空地由公所闢為開放草坪,增加更多綠地,改善空氣品質,改變市容景觀,增加市民休閒空間」施政方向努力。
  • 請市公所提出必要興建活動中心的評估數據。
  • 請市公所遵循中央法規〈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依該法第三條應提出「整體性計畫」與「保留和平公園總面積二分之一以上之綠覆地」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