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盟質疑:
1. 空氣都已經那麼糟,城市裡的開闊視野又難得,代表城市之肺的公園綠地更是越來越少, 一棟建築物蓋下去就是50年、100年, 綠地換水泥是不可逆的,值得嗎? 難道要留給子子孫孫更多的水泥叢林嗎?
2. 公園是開放所有民眾都可以使用的公共財, 社區活動中心為什是建在公園內? 那不就造成公園的排他性,損害一般民眾使用權利嗎?
3. 縣府與市公所推動社區照護立意良善,但市公所有必要興建的評估數據嗎?公園內社會福利館、老人活動中心、附近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等類似功能的公共場所,以及週邊的公私有設施(如學校、幼稚園等),完全沒有閒置空間能讓社區照護使用嗎?非得造價一千多萬,減少戶外寬敞綠地空間蓋一棟水泥建物嗎?
4. 攸關里民權益的社區活動中心,規劃過程中,為什麼沒有任何公民參與的機會?
本場記者會獲得近40位民眾到場聲援響應,並有《聯合報》、《自由時報》、《中時電子報》媒體採訪以及獲《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刊登記者會新聞稿。
綠盟針對2月21日說明會,3點聲明如下:
1️⃣ 市長宣布「擇日開工」,違反選前政見、失信人民
市長林恊松於會議發言:「這個工程已經發包出去,不做不行、無法不做,我會擇日開工。」針對市長 (1) 違背「推動『生態城市』為屏東市發展目標」之施政方向(https://ppt.cc/f6hbmx);(2) 無法促成各方良性對話,並朝向「解決爭議」等情況下,竟然就宣布本案「#擇日開工」以及表示「(日後)種一些樹和換多點綠地」之態度,本聯盟強烈譴責。
2️⃣ 綠盟支持社區照顧政策,與綠地環境一樣重要
「每個人都會老」,聯盟支持既 #反映地方需求、#維護環境品質,又 #符合法規行政 的社區活動中心。
請公所出示「必要興建的評估數據」,說明社福資源盤點情形,包含社福館、老人活動中心、學校等公共空間、公部門現有資源運用情況等。如果發展「社區整體照護」政策,必須仰賴興建1700萬的硬體設施才能達成,那說明 #不是政策有問題,就是執政者對於 #善用既有資源無積極作為,選擇「花費人民千萬納稅錢」為解決問題之捷徑。
3️⃣ 本案存有諸多疑義,市公所置之不理
聯盟於說明會上指出本案法律與行政程序疑義:
(1)公園是全民資產,社區活動中心蓋在公園內,損害大眾使用權利。
(2)缺少「活動中心」必要興建的評估數據。
(3)缺少「整體性計畫」(〈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
(4)缺少「應保留和平公園總面積1/2以上之綠覆地」證明(〈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
(5)市公所引用興建法源有誤(公所採地方法規而非中央法規)。
市公所無法針對上述疑義提出合理、合法說明以及文書資料,#聯盟將備妥本案疑義文件,#向監察院陳情。
▶詳細疑義說明請見:https://goo.gl/rwxFBu
綠盟 針對3月9日市公所發言,3點聲明如下:
1️⃣ 破壞公園綠地怎能成為生態城市
屏東市長林恊松提倡「生態城市」,卻延續前市長本案決策,破壞綠地和樹木的生長環境來蓋水泥建築,對照3月9日在千禧公園植樹節活動上發放樹苗及草花是一大諷刺(http://bit.ly/2ETXo2z)。
2️⃣ 30年前錯誤一犯再犯
公園是都市之肺,是依法留設的公共空間,30年前屏東市公所違背公園性質,在和平公園用地興建大型水泥設施,被縣長 蘇貞昌 勒令停工,綠盟呼籲市公所不要再犯下過去類似錯誤,請市公所迷途知返,共創環境、社區、公所三贏!
3️⃣ 本案諸多法令質疑,#裁定續建我們不服
市長今年1月17日才在「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 」協商會上,向屏東和平公園護綠聯盟成員承諾,後續處理會讓「大家心甘情願、心服口服」。日前2月21日市公所舉辦說明會,市長卻在諸多法規、行政程序質疑尚未釐清前,裁定本案續建(http://bit.ly/2U70Yvk)。截至目前為止,屏東市公所仍無法提出依法須向屏東縣政府申請核准的「整體性計畫」,向社會大眾說明本案興建於法有據。
▶詳細疑義說明請見:https://goo.gl/rwxFBu
維持和平公園綠地,屏東市公所應立即取消「屏東市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