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能源永續發展學程
宗旨
理工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為順利推動智慧能源永續發展學程之規劃與執行,由本院依據本校跨領域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設置智慧能源永續發展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臺灣當今理工專業環境呈現低迷現況,各理工類科系的招生表現與畢業生就業率,也無法避免此潮流的衝擊。深究此現象背後的原因,除少子化這類全面的社會課題外,尚可析理出幾項深具影響力的時代現象,本院積極研擬教學創新方案,決定將發展亮點聚焦於經營十餘年有成、具有跨領域特質、能兼容本院各系所專業技能,以及順應課程分流與模組化概念而發展出的「跨領域學程」,在實施策略上,本院將透過各式創新教學法以及多元招生管道來強化、擴散此學程的教學效益,期能培養出具有綜合統整能力的全方位理工人才;同時,更將進一步注入國際化視野與在地文化認同,努力結合外部資源,以達到產學共創榮景的目標。
修業規定
凡本校各系所學生申請本學程,經本學程委員會審議核可後,即可修習。
本校各系所之在學學生需修畢以下先修課程:「物理」或「普通物理」或「普通物理學」或「程式語言」或「程式設計」或「計算機概論」或「普通化學」,得申請修習本學程,不採計為本學程學分。
學生修習本學程各科課程之成績,計入當學期學業平均成績,本學程各科成績及格分數,依本校學則規定辦理。
修滿本學程規定學分數且成績及格之學生,應主動於畢業前一個月繳交歷年成績單,向本學程委員會提出審核認定,經本學程委員會及本校教務處審核通過後,由學校發給「智慧能源永續發展學程證書」。
學生得因修習本學程而申請延長修業年限(至多2年,但總修業年限仍應符合大學法及本校學則規定)。若修習本學程學生於畢業時仍未修完本學程規定之學分,但考上本校研究所,得於研究所修習年限內繼續修習未完成之學程學分。
學生進入本學程前已預先修習之學程科目或曾修習本校開設相關具學分證明之科目與本學程所開科目相同或類似,得向本學程委員會提出抵免申請,審核通過後,方得採計學分。
學生進入本學程後修習本校開設相關具學分證明之科目與本學程所開科目相同或類似,得填寫學分抵免申請表,經由本學程委員會審查認定通過後,得抵免學分。
課程規劃
1.本校各系所之在學學生需修畢以下先修課程:「物理」或「普通物理」或「普通物理學」或「程式語言」或「程式設計」或「計算機概論」或「普通化學」,得申請修習本學程,不採計為本學程學分。
2.本學程應修習至少(含)21學分,包括必修核心課程3學分,進階課程至少(含)18學分,且需有至少一次(含)參賽證明之全院/全校/跨校/全國/國際競賽。
3.進階課程認列標準為: 依據表一所列課程規畫,修習學生必須至少(含)擇兩領域,至少(含)跨兩系所,至少(含)六門課程,並通過及格分數。
學程聯絡單位: 理工學院辦公室 05-2717706
Email:sci_eng@mail.ncy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