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的發展和科技進步有著密不可分的互動關係,科技的進步帶動攝影本質的改變。不同時代對於攝影發明做出不同的貢獻,人們對於攝影的認識也跟隨著改變,同時做出不同的應變。每一次新的發明帶給攝影操作更方便,成像更快速,影像更精確,價錢更便宜的好處時,則它對社會文化的衝激也就一次一次的加深。
相機機身的雛型「暗箱」的原理由來已久,但是一直到文藝復興,才影嚮繪畫藝術的單點透視而造成藝術成就。達蓋爾攝影術的發明先是攝影提供藝術家一些工作的輔助,接著攝影漸漸的取代某一些藝術家的工作,逼使藝術家必須由寫實轉向觀念的發展,連肖像藝術家的繪畫市場也抵不過攝影市場的蓬勃,紛紛改行做起攝影師來。社會開始工業化起來,量產的攝影照片人人愛買,很多人擁有女皇或是名人的照片,民主化的腳步因為攝影而展開。使得人們可以平民化的擁有自己的影像,造成了一次影像量產與複製的革命。 1864年魯特(M.A.Root)於紐約出版的相機與鉛筆(The Camera and the Pencil)一書,就談到十九世紀攝影對社會的影響。例如攝影可以幫助發展大眾勞工階級建立理想的未來,社會人際間的情感也得以加強,同時也增加大眾的知識與歡樂[ing1] 。1888年美國發明家伊斯曼(George Esatman)的柯達公司發明小卷軟片相機,從此以後業餘者可以將拍完的快拍(snapshots)送回去沖洗,鼓勵大家來拍照。以前屬於專業的昂貴攝影,只有少數人可以參與,在柯達的廣告標語:「你按快門,其餘的交給我們」慫恿下更顯普遍。[ing2] 這樣帶動了結婚、生小孩、旅遊等等的生活攝影儀式化的開端。1924年萊卡公司推出35mm小相機。因為市場接受度愈來愈高,其他廠商也加入35mm小相機的市場。由於相機小巧與使用方便,加上影像品質的優良性,使得攝影報導可以更自由發揮。1925年電子閃光燈在德國發明,克服了老式的鎂光燈的不方便作業問題,這使得攝影技術又更上一層,小巧易拍的攝影技術將攝影帶入一個探索的新世界。攝影者就像人們的另一隻眼睛,它探尋著世界的每一個角落,將人們從來不曾看過的世界帶到每一個人的眼前。1936年美國的生活(Life)雜誌創刊,造成一股新的視覺風潮,透過畫報人們見到世界的傳奇視覺。很多報導攝影大師致力於揭發社會黑暗面與幫助社會弱勢,以人道立場拍攝不為人知的祕密角落,這些都要歸因於小相機的隱密性與方便性,使得新聞與雜誌媒體的報導攝影更顯蓬勃。1928年柯達生產彩色軟片,使得攝影影像更顯真實。1947年拍立得(Polaroid)問世,攝影成像更顯快速,更具生活樂趣。
七○、八○年代日本攝影工業大舉發展,攝影已經成為日常生活的消費品,而影嚮著我們的社會文化。1980年日本Canon公司發明35mm自動對焦相機,攝影工業進而跨入全自動化的系統裡。1982年日本Sony公司發明數位相機,直接將這個世紀的攝影帶入電腦科技的數位時代。1989年美國Adobe公司發明Photoshop影像處理軟體,正式進入個人電腦數位影像時代,後製作影像蓬勃發達意味著報導攝影時代的結束。1992年柯達公司發明照片光碟(Photo CD),配合數位化的電腦影像處理,影像的版權問題掀起另一波討論,攝影的本質與發展已悄悄的轉變。新的電腦攝影科技正引導我們走向另一個影像的未來,那就是虛擬實境與網路科技,我們將會面對新的社會變遷與文化衝激。
電腦影像科技終將進入虛擬的數位影像,也就是由電腦繪圖( Computer Graphics)的技術來產生影像。人們在電腦硬體的平台上設計程式,或是使用軟體界面來作畫,設計出或是畫出圖像就是所謂的電腦繪圖(CG)。在3D電腦繪圖的世界裡,藉助電腦理性的繪圖功能,可以無中生有,可以不用攝影機,不用模特兒,不用真實的空間與場景,卻可以創造出有如攝影一般的影像世界。這很像文藝復興時代米開蘭基羅創造「最後的審判」一樣,憑著豐富的想像力與高超的技巧,畫出世紀驚人的天堂與地獄的空間。只不過現代的米開蘭基羅不用再勤練畫功,也不需要花錢請模特兒,卻可以透過電腦的理性製作出逼真的影像世界,例如電影諸羅紀公園裡活生生的恐龍,完全像是真實的物體一樣存在於眼前,但卻是「此不曾在」。這裡面挑戰的問題有兩點。第一點是真假的問題,什麼是真假?恐龍曾經真實的存在於地球,只是現在絕滅不存在了。透過電腦虛擬影像的科技,我們可以如實的重回時光隧道,看見恐龍,那麼這是真實還是虛假?如果是假的,難道它不是曾經存過嗎?第二個挑戰點是,「此不曾在」挑戰「此曾在」,它完全改變了攝影的本質。
觀察整個電腦影像處理與虛擬的數位影像,我們發現和前面傳統攝影的本質,經過比較歸納之後,發現有四項本質上的相異之處,可以詳細的來討論。
現在最新式的攝影機它的機背是一個可以將影像數位化的設備。所謂數位化是將影像資料轉化成電腦可以讀取的數碼(numerical code)。如此攝影不再需要底片,光線從鏡頭進入相機,原先成像所需的光線明暗可以直接成像。或者如果有現成的影像資料也可以從掃描機進入電腦裡。在電腦螢幕(monitor)上影像不是由照片上的銀粒子所組成,而是由數位影像圖素(pixel)所組成。每一數位影像圖素的數碼裡記載著顏色、明暗與位置。當數碼改變時,顏色和明暗也就可以改變。借由這種數位化影像的原理,影像可以直接視覺化,直接在螢幕上看到攝影或掃描影像的一切。拍攝者可以透過電腦在螢幕上修改他想要的影像。原來攝影在相機觀景窗中所見的一切是不能被更改的,外在實質的影像不能被更改是因為底片的關係。現在一旦影像被數位化之後,在電腦中顏色、明暗與位置都可以被修改、剪輯、複製、拼貼,可以(去掉/增加)(不要的/要的)部分影像。因為透過電腦的能力,只要能修改每一個圖素(pixel)上的數碼,沒有什麼事情是做不到的。所以數位化攝影可以不受外在影像固有的限制,可以不如實的記錄外在的一切。
影像被數位化之後就可以被剪輯、拼貼。這很像攝影中的暗房集錦技巧,將不同底片上的影像拼湊在同一張照片上,或是用噴槍做照片噴修。這無非是想改變影像固有的限制。但是這兩種方式都可以看出破綻。然而影像數位化之後在修改剪輯的效果上卻可以達到天衣無縫的境界。因為它可以將修改的極限追求到每一個圖素(pixel),應用傳統暗房技巧在照片上卻無法單獨去修改每一顆銀粒子。這似乎又回到「魯濱遜法」的「藝術攝影」形式,可見科技形式是會主導藝術風格的發展的。
由於電腦軟體本身花樣繁多,例如Photoshop 的軟體,它可以做透明、反射、球面化(spherelize)、水波紋(ripple)等等不勝枚舉的特效。所以在影像的創造上出乎想像。它也可以將現有的質感複製(copy)而去創造景物,將沒有的增加成為有,而且質感真實可見。例如禿頭的人物肖像,可以透過影像的複製方式,將頭髮移植到禿頭的地方。甚致完全透過電腦繪圖產生影像,那就更不需要任何影像材料,而直接可以建構影像,例如電影諸羅紀公園裡生動的恐龍,可以不用拍攝實物而創造出和真實的物品一模一樣的質感光影,而且它的景物動態安排是攝影機所無法拍到的[ing3] 。所以我們發現在電腦影像處理的過程中,可以超乎攝影的限制而自己創造影像。
將影像數位化的電腦影像處理設配,可以讓影像創作者從一開始輸入或抓取影像,到影像的完成輸出,前後一氣呵成而連續的工作。因為螢幕上的影像工作情形直接可見,而且隨時可以改變更動。這樣的影像工作情況不同於快門與底片的設計,而比較接近於畫家在畫布上創作的情況,所以不再受快門與暗房的阻礙而打斷創作的連續性。這一切控制與創作都是在已知的明室情況之下進行,而不是在未知的暗房中工作,所以其工作過程前後具連續性與明確性。
這樣的工作情況改變了整個影像創作的思考。沒有暗房的攝影變的不再是那麼的神秘而不可捉摸,它確定性的工作流程使得攝影的影像創作思考變的越來越理性,而將暗房的神話性格一概驅除。攝影受機械與化學控制的部份,變的不再是那麼的神秘與神聖。
即然電腦化影像處理它可以不受影像固有的限制,可以變動更改照片中的內容,甚至從無中生有的去創造影像,而且在連續的工作情況中不受不確定因素的阻礙而完成作品。可見此複製系統之中,創作者完全主觀主控整個影像的內容。因此它是創造性的,更是主觀的創造。當影像可以被無中生有的處理時,不只新聞攝影,連快拍照與任何記錄性的攝影都會被影響。文化歷史、政治事件、個人記憶,所有這些都將受到新的質疑。因為攝影雖然長期以來在科技上佔有優勢,但是它樸素謙虛的描寫變得越來越脆弱,也越珍貴。藝術性的攝影同樣不再重視解釋能證明的真實,而會變得像繪畫一樣,更容易被看成是合成物,那是藝術家想像力的成果[ing4] 。
[ing1](art and photography --AARON SCHARF ,331)
[ing2](PhotoSPEAK,作者:Gilles Mora, 1998 Abbeville Press, 27頁 )
[ing3]Fred Ritchin,The Critical Image.1st ed.,edited by Carol Squiers (Seattle:Bay Press,1990),P.32。
[ing4]In Our Own Image (The Coming Revolution in Photography)Fred Ritchin 1990, Aperture Foundation, 4,5頁,
本文創作於2000年「複製真實」--(後現代攝影創作構思系統之論述與實踐) 由田園城市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