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運須知

HUB禁運須知

  1. 當發生下列狀況時,HUB保有拒收包裹之權利;

  • 可疑包裹。

  • 疑似違反美國與台灣法律或規定之包裹。

  • HUB代收時需支付任何費用之包裹。

  1. 禁止代收代運任何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或財政部關務署進口規定之商品與限制數量。

  2. 禁止代收代運任何違反美國法律或美國商務部出口管制之商品。

  3. 禁止代收代運價值超過 USD 1500之包裹。

  4. 禁止代收代運含有任何空運危險物品之包裹。

  5. 請注意部分商品種類,其單一包裹寄送數量之限制
    如3C電子產品不得超過一台;玩具或玩偶同廠牌型號不得超過五件。

  6. 訂購易碎品或玻璃包裝之商品,需經HUB同意後方可下單,違者後果請自行負責。

  7. 易碎品或玻璃包裝之貨物,若有損壞或碎裂,其損失HUB一律不予賠償。

  8. 禁止代收代運任何禁運品,種類如下,恕無法一一列出。

禁運品種類

菸草製品與配件、電子菸
以及任何含有酒精之產品

乾電池、鋰電池及行動電源 等所有電池類產品

動植物、活體與種子

生鮮、冷凍(藏)、粉類食品
、肉製品、罐頭、乳製
任何寵物食品

所有藥品、生髮產品
、管制及侵入性醫療用品等
具有治療效果之物品

易燃固、液與氣體及
標示易燃字樣及圖示
之貨品

任何含有氣體或液體
之壓力噴瓶

毒品、毒性物品、生化物品
、腐蝕性及放射性物質

色情用品
與違反智慧財產權之物品

私人信件及任何與金錢等值
之貨幣、卡片與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