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申訴管道

新竹縣雙溪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生申訴管道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辦法。

二、目的:

(一)身心障礙學生及家長可透過諮詢或申訴管道反映學生在校之生活及學習需

求,並提供學校作為改善依據。

(二)透過諮詢或申訴管道維護身心障礙學生及家長之權益。

三、服務內容:

(一)教導處:負責與任課老師聯繫,處理有關註冊、教學、升學及資訊運用方

面的問題,另外也負責學生生活常規管理、升學輔導、問題諮詢及辦理各

項親職教育活動。

(二)總務處:負責無障礙校園規劃、教學設備、器材的購置與維修。

(四)資源班及特教業務承辦人:

1. 身心障礙社會福利及升學管道諮詢。

2. 身心障礙學生教學及生活方面的諮詢。

3. 協助輔具及專業團隊的申請。

4. 特教相關經費的申請。

5. 疑似生初步篩檢工作。

6. 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與安置工作。

7. 特殊需求學生入般觀察服務。

四、實施方式:

家長或學生可透過下列方式來與學校聯繫溝通:

(一)電話聯繫:可依據不同的需求撥打各處室的電話分機。

學校電話 (03)5202151


校長室201

教導處205、206

總務處208、209

(二)會議參與:可在IEP會議、親師座談會、轉銜會議中提出,由各處室負責主管或行政人員協助解答。

(三)到校求助:可親自到校詢問相關業務人員,當面尋求解答。

(四)召開申訴評議委員會:經溝通及進行相關處理後仍覺權益受損時,可向學校提出申訴。

(五)本辦法經特教推行委員會通過後公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