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活動
社團活動課程
社團活動課程
依據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社團活動課程實施要點,上下學期各安排社團活動課程六次共12小時,每位同學每學期皆須選擇參加固定一個社團,視同正課點名,無故不到依校規處分。
社團課程之外,學生亦可利用課餘時間自行參加:
社團課程之外,學生亦可利用課餘時間自行參加:
•學生自治會(學務處活動組)
•榮服團 (教官室)
•棒球校隊/男生籃球校隊 (學務處體育組)
•男生排球校隊、女生排球校隊(教務處林美惠主任)
•姊妹校交流活動-德國孔達中學、日本阪南高校與太子高校
(圖書館)—因疫情暫緩交流
•外語自主學習社群 (圖書館)
•追山者登山隊活動 (社會科方妍淇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