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高級中學『勵學基金』管理委員組織章程
本校設有勵學基金,由各界善心人士捐贈款項,專用於獎勵就學期間參加校外比賽獲獎的學生,上學期11月及下學期5月召開審核會議並據此核發獎助金。
臺中市立豐原高級中等學校『勵學基金』獎勵要點
本校學生在學期間,參加由政府舉辦之各類比賽或非官方主辦之知名大型比賽得獎、各項語文檢定考試通過特定等級及其他知名大型比賽得由主辦科室提出申請,且比賽主辦單位沒有提供獎金或獎品,即可申請『勵學基金』。
申請時間為上學期9~11月及下學期3~5月。
詳細規定請參閱上方--臺中市立豐原高級中學『勵學基金』獎勵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