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
務必在期限前一週至學務處訓育組詢問。
最近更新時間:112/05/03
獎助學金名稱
獎助學金名稱
條件摘要
條件摘要
期限
期限
學雜費:含學費、制服、校車費、補習費、營養午餐費。
生活費:含生活費、租屋補助費、生活必需家電用品。
醫療補助:含心理諮商費、醫療耗材費及住院開刀醫療費用。
急難救助:含喪葬補助費。
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申請
家庭/學生/醫療急難濟助
111-1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
家庭收入
(1)110年度 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110年度 家庭總所得未超過120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萬元以下。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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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
家庭收入
(1)110年度 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110年度 家庭總所得未超過120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萬元以下。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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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承諾義務
每月5日以前,依本會主題撰寫並繳交當月學習心得暨助學獎學金領用記錄表。
每半年從事志工服務6小時以上。
填寫並準時繳交年度成長記錄報告。
高中生每月2,000元,定時履行義務,補助至畢業當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