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大湖國小品德教育實施計畫
苗栗縣大湖國民小學品德教育實施計劃 依據111.08.30校務會議修訂
壹、依據:
一、教育部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暨地方政府及
各級學校辦理事項工作手冊。
二、苗栗縣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透過品格特質核心價值,陶冶學生良好的人格特質。
二、經由具體行為的實踐,培養道德行為的影響力。
三、發揮品格教育的核心價值,營造『友善的』校園氛圍。
叁、實施方式:
一、由全體教職員選出學期推動的核心價值,研議具體行為指標,確實推動之。
二、不定期辦理「品德教育」相關講座或研習。
三、派員參加縣級辦理之「研習、講座或工作坊」。
四、定期辦理學生活動或競賽-如體育活動、藝文比賽、掃街、日行一善等活動,凝
聚向心力,增進愛鄉愛土愛校的觀念。
肆、預期效益
(一)、從潛移默化及互相學習中,陶冶良好的品格,培養高道德行為認知與實踐。
(二)、營造友善校園,讓教師能充分發揮教師專業及實踐教育理想,讓學生能快
樂成長有效學習。
伍、本計劃經校務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