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品德教育委員會會議紀錄

苗栗縣大湖國民小學111學年度品德教育委員會議

時間:111年8月30日(星期二)上午8時10分- 8時40分

地點:會議室

主席:劉陞華 校長 記錄:劉邦佑

出席人員:如簽到單

壹、主席致詞:

貳、工作報告:

重要教育部、縣政府品德教育議題函文轉知

一.依據縣府公文函示:為推動本縣各級學校品德教育之實施,期以民主方式凝聚全校共識,整合校內外資源,有計畫且周延地透過各類課程、活動、潛在課程,以及發揮校長道德領導與教師典範,建構可彰顯學校特色與需求之核心價值,形塑品德校園文化。

二.為檢核本縣學校實施品德教育績效,請學校辦理111學年度(包含上、下學期)校內品德教育自我檢核作業,說明如下:

(一)校長與行政團隊是否發揮學校行政的道德領導,積極倡導品德教育,透過邀集業界、校友、家長、行政人員或師生代表充分討論達成共識,建構彰顯學校特色之品德核心價值與行為準則,並納入校務發展計畫。

(二)是否將品德教育多元地納入正式課程中,發展品德教育課程內涵,並運用多元教學方法,及研發教材教案及教學成效評量。

(三)是否以多元創新方式將品德教育納入非正式課程(如生活教育與體育、藝文、環保、童軍、社團活動、學生自治及社區服務等各項活動),並辦理品德核心價值推廣或宣導活動、典範行為表揚活動等。

(四)是否整合校內外相關資源(社區與民間團體、家長團體),有計畫地將品德教育融入親師生及社區互動中,並辦理相關親職與社區教育活動。

(五)是否鼓勵教師生命成長與發展教師之品德教育專業角色與知能。

(六)親師生是否共同積極參與營造彰顯學校品德核心價值之校園景觀、規章制度、宿舍文化及校園倫理文化等。

(七)學生品德認知能力及情意面向是否提升,正向行為增多且負向行為有所減少。

(八)是否成立學校層級之品德教育推動小組,或就現有單位專責辦理規劃品德教育,建立校內定期自我檢核與改善機制,以檢討與改進成效,促進品德教育之永續發展。

(九) 是否將每年度品德教育推廣情形上傳至學校網站。

參、臨時動議:無

肆、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