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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標
(一)培育具人文關懷、自我覺察的教育及輔導人才。
(二)培育能將心理學基礎知識及理論應用至相關實務領域的人才。
(三)培育具通識蘊涵的助人者,能自我期許、了解自我、肯定自我、勇於接受挑戰、樂觀面對挫折、且能尊重自己與他人。
(四)培育能具獨立、自主、負責及國際觀的人才。
核心能力與能力指標對照表
註:「社會參與及實踐能力」主要培育人文關懷及自我覺察態度
學士班與教育學院及校核心能力關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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