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標的、補助金額上限及執行時間
三、補助標的、補助金額上限及執行時間
(一)補助標的:
計畫鼓勵具有接班規劃之中小型製造業者,展開接班傳承,由接班人利用數位科技與人工智慧加速數位轉型,透通產銷,健全供應鏈管理與客戶關係管理之數位化能力,朝新市場開發或新通路拓展進行商模轉型。
針對董事會通過之轉型藍圖,選擇符合本計畫精神的階段性項目,基於已完成小範圍概念驗證的成果,施行全面導入及實踐轉型商模,結案前須完成服務及商業驗證,
計畫須包含:
1.創新商業模式:企業以新市場開發(創造新的客群)或新通路拓展(創造新的服務傳遞管道)為主題,處理其與客戶和供應商事務,並獲取價值的整體流程,至少須包含關鍵客戶、價值主張、市場機會、競爭優勢、執行方式等。
2.數位科技與人工智慧:以供應鏈管理、客戶關係管理進行優化為重心,說明支援轉型之數位科技;提案內容必須納入至少一項 AI 技術導入並串接於新商模。
(二)補助金額上限:每案政府補助經費以新臺幣 800 萬元為上限,政府補助經費占總計畫經費以 50%為上限。
(三)執行時間:以 1 年為上限,並以收件截止日為計畫起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