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場次總時間為 80 分鐘,包含 3–4 篇論文。
論文發表人依議程順序宣讀論文,每人發表時間為 15 分鐘。時間結束前 5 分鐘、前 3 分鐘以及時間結束時,將有提醒。
各篇論文發表結束後之討論時間,依各場次剩餘時間及主持人安排進行,討論順序請尊重主持人安排。
請各場次主持人準時開始與結束,並嚴格控管發表時間,以確保研討會全部流程順利進行。
在論文發表會場內,請將行動電話保持關機或靜音模式,以利議事進行。
請各場次之論文發表人提早 5 分鐘進入會場,測試論文發表所需之硬體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