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兼召集人 涂靜娟
輔導主任兼執行秘書 曾蘭英
委員(教務主任)葉明智
委員(學務主任) 彭淑華
委員(教學組長) 張軒銓
委員(技藝組長)呂蕙怡
委員(輔導組長) 陳靖宜
委員(導師) 邱燕玉
委員(導師) 黃薇靜
委員(導師) 吳欣欣
委員(家長會長) 林珈汶
1.研議學校技藝教育實施模式。
2.技藝教育學生之遴薦及輔導。
3.技藝教育宣導及諮詢。
4.其他有關技藝教育事宜。
(1)遴聘擔任技藝職群主題課程教學之師資。
(2)研訂並執行技藝課程學生職群主題成績評量方式。
(3)規劃技藝課程職群主題課程需求教學設備與材料。
111.08.23 技藝協調會召開
112.05.01召開第一次遴輔會
112.05.15召開第二次遴輔會
內容:1.遴輔會說明申辦課程班之時程表 2.遴輔會公布有意願參加課程班的名單
成效:1.確定遴輔標準及篩選流程 2. 訂契約與工作執掌
國中技藝教育課程參考指引
技藝課程工作計畫
技藝課程工作計畫
學生填寫說明
技藝教育課程家長宣導資料
實用技能入學簡介
七年級讀書策略量表
八年級性向測驗
九年級興趣測驗
特生測驗
1根據「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第四條、五條之規定,由校長召集並召開技藝教育學生遴薦及輔導會。由導師或輔導教師依學生及家長意願,填具技藝教育學生推薦表送輔導處(室)彙整。
2編班學生之來源應符合技藝教育學生推薦表上所列條件,經技藝教育學生遴薦及輔導會遴選;並依遴選結果建立技藝教育學生輔導建議書,提供學生及其家長各項諮詢與輔導。
3(抽離式)課程班核定後,開始上課兩週內,學生可進行轉出(入)。學生因適應不良並輔導後,得依「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一條之精神,由遴輔會同意返回原班上課;若有學生有意願加入,經家長同意後,先行前往參加課程,確定有意願加入時,需經遴輔會相關會議同意紀錄後辦理。
技藝課程工作計畫
遴輔會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