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級同學:
若因升學或其他因素需開立服務學習、校隊參與證明,請自行下載證明文件並自行繕打資料、列印紙本(黑白或彩色均可)後,至服務單位進行核章。
服務證明:先至各服務單位進行核章後,最後交至學務處生教組,經查證完成後核章。(例如:導護生請至學務處生教組;樂隊請至學務處訓育組;午餐小幫手請至總務處午餐秘書;健康衛生小天使請至學務處衛生組。)
校隊證明:繳交至學務處體育組,經查證完成後核章並通知學生領取。
校隊證明書下載
注意事項:
1. 檔案格式不可更改且務必以電腦輸入資料,手寫或塗改不予以核章。
2. 班級、姓名務必輸入正確。
3. 服務內容、服務時間請參考範例。
4. 證明書務必輸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