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平安保險
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費申請理賠作業流程:
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費申請理賠作業流程:
1.請至學校健康中心拿取學團險專用理賠申請書填寫。
2.請繳交單據證明文件(所需文件依學生團體保險金申請書背面所載):
(1)學團險專用理賠申請書。
(2)醫療診斷書正本。
(3)醫療各種收費明細表、收據。
(4)受益人:學生本人---請附學生存摺影本。
法定代理人---請附法定代理人存摺影本,需另提出關係證明,如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近三個月戶籍謄本。
3.理賠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理賠時,可以收據副本申請,係指以正本收據影印後加蓋醫院關防。
(2)學生平安保險為實支實付,就醫收據總額扣除不保項目(例如掛號費、診斷書費、救護車費)後,若小於500元,則無法理賠。
(3)國術館及接骨所非合格醫院不予採認。
(4)申請身故及殘廢保險金時,國小以上須檢附學籍資料,幼兒園與托嬰中心幼同須檢附入學資料。
(5)理賠申請時效:依條款約定:由本契約所生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即事故日)起,經過2年不行使而消滅。
(6)寒暑假期間受傷就醫住院者,待返校日或開學後至健康中心領取表格申請理賠。
學生團體保險內容
1.保險費
109學年度每位學生之保險費為525 元,其中家長負擔及政府補助分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