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目標

依據職業學校法、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提供輕度智能不足者就讀高職的機會,以培育職業、社會個人適應的能力,使其成為獨立自主的國民。三年之高職教育目標如下:

(一)培養學生日常生活之生活知能與人際關係之相關知識,增進生活及社會適 應能力,以成為獨立自主之國民。

(二)依據學生之能力與興趣,培養學生烘焙、食物製備、清潔實務、門市服務、汽車美容、辦公庶務、旅館服務實務等基本工作知能,強化職業適應能力,奠定學生獨立謀生之能力。

(三)陶冶學生敬業樂群、勤奮合作之職業道德,正確之人生觀、價值觀,以適應現代社會。

(四)培養學生社交及休閒能力,做好生涯規劃。

本校餐飲服務科核心課程目標

以培育個人、社會與職業適應的能力,使其成為獨立自主的國民。為實現此一目的,須輔導學生達到下列目標:

(一)鍛鍊學生身心、充實生活知能,發展健全人格,以提昇個人及家庭生活的適應能力。

(二)了解生活環境,順應社會變遷,擴展人際關係,以培養學校及社區生活的適應能力。

(三)認識職業世界,培養職業道德,建立工作技能,以增進就業及社會的服務適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