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教師出席國際會議與參加校外研討會/研習課程/展演等相關費用
各位老師好:
為提升教師專業知能、鼓勵教師出席國際會議、發表論文與研究成果、參加研討會、研習課程或展演,依「樹德科技大學運用整體發展計畫經常門經費實施要點」及「樹德科技大學補助教師參加國際會議及校外研習實施辦法」辦理,用於補助老師出席國際會議、發表論文、參加校外研討會/研習課程/展演活動。此補助經費規範之使用年度為每年1/1~11/30。
重要提醒
1.事前提送出差申請並經行政程序核准。出差事畢,檢據核銷。
2.補助金額以不超過當年度預算為限,本經費不得與教育部其他補助經費重覆申請。
3.配合核銷規定,請於出差完成日之次月15日前完成核銷,逾時將以退件處理。(配合年度與獎補助經費關帳另依會計室關帳公告辦理)
4.相關辦法:樹德科技大學運用整體發展計畫經常門經費實施要點、樹德科技大學補助教師出席國際會議與校外研習實施辦法
5.依據本校【補助教師出席國際會議與校外研習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校外研習出差申請單需檢附文件:研討會/課程簡介、議程/課程表及其他相關資料、發表之論文接受函、論文摘要及全文、及其他相關資料。
6.補助辦法已於113年10月9日_113學年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修訂通過,補助項目及金額:申請期限為補助當年11月30日止並於12月10日前完成核銷 ,補助金額以不超過當年度預算為限。惟特殊狀況者,須經行政程序簽核同意,方得適用本項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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