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就學

112學年度第學期本校收件時間為開學日起至 2/22()截止。

一、實施對象: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所轄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公私立高中 職在籍之學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低收入戶。
(二)中低收入戶。
(三)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者(不含家戶年 利息收入),且年利息收入應低於二萬元以下。
(四)家庭突遭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者(須檢具書面證明):
                1.六個月內家長或主要收入者失業、受裁員、無薪假或失能。
                2.六個月內家庭遭逢重大災難。
                3.本人為「特殊境遇家庭」子女。(須檢具社會局核定函)
                4.本人領有「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須檢具社會局核定函)
                5.本人、父母(監護人)或同戶人口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須檢具社會局扶助金核撥函)
                6.父母(監護人)或同戶人口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須檢具社會局扶助金核撥函,非國民年金)
(五)家庭情況特殊無法出具相關證明文件,經班級導師 及學校評估認定經濟困難需協助者。
)具其他身分(如原住民、身心障礙者、軍公教遺族),且欲確認補助身分及項目者,請參照「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各級學校教育補助申請一覽表」及「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各級學校教育補助身分對照 表」。

二、申請期間:112學年度第學期本校收件時間為開學日起至2/22()截止。

三、申請方式:請向班級導師索取表格填寫,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交回導師簽名後由註冊組協助審核。

四、補助項目:依身份別不同,提供不同補助,請查閱下方補助申請對照表。

112-2安心就學實施計畫.pdf

112學年度第二學期安心就學溫馨輔導計畫

112-2安心就學教育補助申請對照表.pdf

112學年度第學期安心就學補助項目一覽表

112-2安心就學教育補助身分一覽表.pdf

112學年度第學期安心就學補助身份一覽表

112-2安心就學問與答.pdf

112學年度第學期安心就學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