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產基金助學金

112學年度第學期本校收件時間為開學日起至9/7()截止。

一、申請對象:設籍於本市之低收入戶學生。

二、申請方式:請向導師索取申請表,填畢後交回即可,無需準備相關證明。

三、申請時間: 112學年度第一學期申請時間為開學至9/7截止。

四、補助金額:每位學生每學期可申請2000元整。

111-2學產表一.docx

112學年度第一學期溪口國小學產基金助學金申請表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1070611版本).pdf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