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轉學(含轉出、轉入)
112學年度一、三、四、五、六年級皆額滿,欲辦理轉入請先致電本校登記。
學生辦理轉出
一、申請方式:請家長(監護人)親自到校辦理,建議提早致電至註冊組確認辦理時間。
(註:如家長無法親自到校辦理,請提供委託書。)
二、證明文件:(1)已遷出本校學區之學生戶口名簿。
(2)家長(監護人)之雙證件。(註:監護人如為雙親,請提供雙方之證件。)
(3)如家長無法親辦,請提供委託書。
學生辦理轉入
一、申請方式:請家長(監護人)親自到校辦理,建議提早致電至註冊組確認辦理時間。
(註:如家長無法親自到校辦理,請提供委託書。)
二、證明文件:(1)已遷入本校學區之學生戶口名簿。
(2)原學校之轉出單。
(3)學生照片一張(請提供電子檔,五官清晰即可,製作學生證用)。
(4)家長(監護人)之雙證件。(註:監護人如為雙親,請提供雙方之證件。)
(5)如家長無法親辦,請提供委託書。
(6)如為其他學校轉介之學生,請提供轉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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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學生轉學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