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實驗室管理辦法

臺北市文山區溪口國民小學自然科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則

壹.實驗室安全管理通則

一.各實驗室安全由各實驗室負責管理員及任課教師負責之。

二.各實驗室於電話旁或其他明顯處應標明實驗室負責人,緊急聯絡人、及職務代理人等,以及其聯絡電話。

三.各實驗室器材、儀器、藥品等非經實驗室負責人許可,不得擅自攜出。

四.除非必要,切勿於放學以後,單獨進行實驗。

五.欲使用實驗室及其設備者,須確實研讀,並切結遵守本實驗室安全規則及任課教師、相關實驗室負責人之督導。切結書格式如附件。

貳.化學藥品

一.任何的容器都必須貼上標籤,註明其內容及有效時間。

二.任何化學藥品,都必須經過實驗負責人之許可才可以存放在實驗室中,注意其儲藏條件。

三.在使用任何化學藥品前,一定要熟知該化學藥品之危險性。

四.在使用任何化學藥品時,一定要穿著保護衣物,攜帶時也必須小心注意。

五.不要同時拿酸(鹼)與溶劑。

六.當抽風箱儲存有藥品時,一定要確定抽風箱及其內裝備走使用正常。

七.打開危險化學藥品時,一定要在有保護的抽風箱內進行,並使用防濺面罩。

八.酸(鹼)瓶外部不得有酸(鹼)液殘留,要用無纖維毛巾擦拭,事後毛巾以水洗淨方可丟棄。

九.實驗室內,所穿之實驗衣、手套,要定期清洗。

十.在使用完化學藥品後,要清洗你的手及所戴手套。

參.活體中心

1.欲養在活體中心之生物需經指導老師同意並報管理員後,方可飼養,並嚴禁未經許可而自行飼養在活體中心。

2.請維持活體中心之整齊與清潔,所有物品使用後請歸回原位,並將非活體中心物品攜離。

3.生物來源應為國家動物繁殖中心或醫學動物中心,勿購買市面上之兔子,以避免不必要因素,感染其它生物,影響實驗品質。

4.若實驗生物已實驗完畢,請立即通知活體中心負責人將之處理淘汰,以免生物過於擁擠。

5.若有任何寶貴意見或改善方法,歡迎提供。

肆.廢料

一.化學藥品

A.使用完之空瓶處理

1.酸(鹼)瓶:已使用之空瓶,先在排酸(鹼)之水槽將空瓶以水清洗乾淨,才可丟棄。

2.溶劑瓶:已使用完之無污染性溶劑,放在溶劑之抽風箱內,至少抽氣48小時才可丟棄。

3.用完藥品(有污染性)之空瓶蓋須蓋緊集中於一處,待載廢物車來時再送出。

B.有機溶液

1.千萬不可將使用過之溶劑,再倒回原來之容器內。

2.請使用有機溶液桶,若不合規定,使用其他裝置容器,將不收。

3、有機溶液桶裝八分滿即止,切勿裝過多。

4、儲放廢棄溶劑桶處,一定要具有通風設備。

5、若需要有機溶液桶,請向環工所儲存室索取。

6、三氯乙烯及任何含氯溶劑,如含多氯聯苯廢棄物,請放在專為含氯溶劑的容器中,其他溶劑則收藏在不含氯容器中。

7.廢棄溶劑之收集,將由學校集中處理。

二.培養後細胞與病毒

培養後細胞與病毒,務請使用高壓消毒滅菌鍋滅菌後,同一般垃圾丟至垃圾場。

三.玻璃碎玻璃(含碎玻璃、燈管、玻璃針筒)應妥善包裝,未破玻璃瓶內不能含有機溶液或化學藥品。

四.針頭應先燒紅破壞或粉碎後才可送出。

伍.藥品溢潑處理

任何藥品溢潑出來,隨時都會發生危險,清理工作要馬上進行,不可拖延。

1.在抽氣櫃內:

(1)溶劑

a.避免點火及可引起火花之任何動作。

b.用無纖維之毛巾擦拭溢出溶劑,將要棄置之毛巾裝入塑膠袋中,且綁緊袋口棄置之。

(2)酸

a.在工作臺處抽氣。

b.噴灑去離子水。

c.將離子水抽乾,擦乾。

d.重複b.和c.。

e.將所用之毛巾清洗及塑膠袋綁緊,再棄置。

2.抽氣櫃外

(1)溶劑

a.避免點火及可引起火花之任何動作。

b.去最近的地方,拿噴灑吸收溶劑之乾粉,將噴灑吸收劑由外而內灑濺有溶劑處。

c.用剷子將吸收劑清理掉。

(2)酸和鹼

a.去最近的地方,取中和酸(鹼)劑,由外向內噴灑處,用試紙測試是否還在該處。

b.將中和劑清理掉。

c.用肥皂及水清理濺灑處。

(3)在抽風櫃外且濺出藥品超過一品脫

a.撤退此區人員,且幫助被濺到的人,通知安全人員,實驗室負責人。

b.在專門人員清理前莫入實驗室。

(六)意外事件處理

一.發生可控制的火災時:

1.使用附近的滅火器:

a.揭開環狀保險栓。

b.擠壓槓桿。

c.將噴嘴對火苗底部。

2.若是衣服著火,用毛毯掩蓋它,以達到窒息火苗的目的。

3.若是電線走火,應趕快關閉電源。

4.迅速向實驗室負責老師報告。

二.當發生無法控制的火災時:

1.將人員、物資撤離火災現場。

2.離開實驗室時,將所有電源關掉。

3.打電話通知總務處、學務處及相關負責人。火警救援電話119

三、當發生嚴重意外,傷者需要立即送醫時

1.打電話通知學務處。

2.若是可能,應依照下面步驟給予傷者初步的幫助。

a.若必須自危險地區搬離傷者,則小心勿使他(她)的頭受到傷害。抓住傷者的腳,拉他(她)至安全地方,保持安靜,並儘量使傷者舒服一點。勿吵醒傷者。

b.若是傷者的傷勢容許的話,應召喚並等候一位接受過訓練的人,讓他來做初步的幫助。

3.若是傷者的傷勢嚴重,當等候救護人員時我們可做下列步驟:

a.當傷者皮膚被化學物所傷時:

(1)除去被化學物污染的傷者衣服。

(2)用清水沖洗傷部至少十五分鐘。

(3)給予傷者醫藥處理,並召喚救護人員。

b.當傷者眼睛被化學物所傷時:

(1)用洗眼液洗滌眼睛至少十五分鐘,不時地拉起傷者上下眼皮。

(2)請人幫忙,將傷者立即送醫診治,不管傷者眼睛感覺如何。

4.傷者被毒氣中毒時:

a.找出原因並處理。

b.將傷者抬至通風處,鬆解衣扣,領帶等束縛物。不要嚐試去脫傷者的衣服。

四.如何打電話通知

1.撥電話告自己姓名。

2.陳述火災或緊急意外事故發生地點。儘可能清楚地陳述事件的發生。

3.報上自己所用電話的號碼。

4.除非對方先掛上電話,切勿先掛電話。

(七)附錄:切結書

本人已確實研讀實驗室安全規則,願意遵守該項規則之各項規定,並接受實驗室負責人之督導考核。如因違反規則或疏忽,而造成之傷害損失,本人願負全責。

切結人:

教師: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