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立鹽水國中推展母語教學實施計劃
壹、實施依據:
(一一、教育部99.6.21日台語字第0950087762B號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
(二)台南市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
貳、實施目標
一、 推動母語教學以培養學生開闊胸襟、宏觀視野促進社會和諧。
二、 鼓勵學生愛說母語,聽懂母語,以培養學生對各族群文化的尊重。
三、 輔導學生透過讀、聽、寫各族群的母語,以了解各族群文化之美。
四、 教導學生說母語,增進親子互動關係,健全家庭和諧美滿生活。
五、 充實鄉土活動內容,使學生樂於接受鄉土文化。
參、實施原則
一、 正常原則:學習母語,不影響正常教學之進行。
二、 活動原則:學習說母語為一種活動,不強調成績亦不做紙筆測驗。
三、 情境原則:設計學習環境,教師起帶頭作用,為學生表率。
四、 鼓勵原則:積極鼓勵學生開口,讚美學生說母語。
五、 生活原則:與日常生活相結合,儘量力求自然而不刻意矯作。
肆、實施對象:本校所有學生
伍、實施策略
1、訂定母語發展特點:以本社區特質,選擇河洛語為本校母語推展之重點,並兼重設計客語,增進學生欣賞不同語言之能力。
2、落實母語實施日:訂定每週三為母語日,落實母語教學推動,擴大學習效果。
3、設計母語學習活動:於社團活動時間鼓勵教師及學生參與母語學習,或安排其他文藝活動,以達寓教於樂之功能。
4、協助教師專業能力:辦理各項母語研習,增進教師母語能力。
陸、實施方式
柒、專業成長
1. 校內對母語學有專精的老師,於校內研習時安排分享心得
2. 聘請社會上具有教學專長之人士到校演講。
3. 購買相關書籍、錄音帶供老師學習、進修。
捌、本計劃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