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委託桃園療養院辦理104年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電腦文書及網際網路應用班」暨「中餐證照小吃班」輔導員一名
張貼日期:2015/8/6 上午 05:28:54
桃園療養院-職訓電腦及職訓中餐班徵輔導員一名
職務名稱:
桃園市政府委託桃園療養院辦理104年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電腦文書及網際網路應用班」暨「中餐證照小吃班」輔導員一名
工作內容:
依計畫執行相關行政業務、完成線上紀錄、兩班約20位參訓學員心理輔導及訓後就業輔導等工作。
資格條件(擇一滿足):
一、 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心理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二、 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
三、 大專院校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系所畢業。
四、 非屬前款相關係所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相關工作一年以上,且完成相關專訓八十小時以上。
五、 高中(職)畢,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相關工作四年以上,且完成相關專訓八十小時以上。
工作日期:
電腦文書及網際網路應用班
訓練期間-即日起至104年10月30日
訓後輔導-104年11月1日至105年1月29日
中餐證照小吃班
訓練期間-即日起至104年11月13日
訓後輔導-104年11月14日至105年2月11日
工作時間:
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5:00
工作薪資:
一、 訓練期間薪資由計畫案輔導費(每學員每月2500)支應,按月按輔導人數計酬。
二、 未含勞健保,請自行加入工會投保勞健保。
三、 訓後輔導三個月之薪資將依輔導員之輔導績效,符合契約內容發給。
連絡資訊
桃園療養院 職能治療科主任 唐世芬 (03)369-8553#2600
職能治療師 李杰騰 (03)369-8553#2604
薛博彥 (03)369-8553#2602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龍壽街71號8樓 職能治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