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Jul 28, 2017 4:3:53 PM
105 學年度修畢學程之學生,即日起可至原屬系所及A 棟 7 樓設計學院辦理學程認證──
凡修畢本學程規定之必選備科目與學分者,填妥「學分學程認證申請表」( 附件請點選下方下載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乙份(可至本校A棟1樓證件申請機或學校網站學生專區:校務資訊系統 → 個人專區內列印),向系、院辦公室提出認證申請並發給學分學程證明。
學生修習之學程選備課程科目,如於他系開設相同科目且學分時數相同,可於他系修讀。選備課程科目名稱及學分數如有調整,則依各系該學年度公布之課程清單為準。
名單如下,如有問題請與學院辦公室聯繫 ( 02-25381111分機7002 / scdesign@g2.us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