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基本上是以團隊形式工作。
團隊負責作決定和制定策略。
為求保持最佳的誠信,我們建立互相監察的系統。
個人和集體的自我檢討是我們工作的一部分。
資深宣教士可提名參選和選舉董事會成員和團隊領袖。
設立溝通渠道和方法,讓每位宣教士可直接向工場領袖反映意見。
不同的團隊每年均聚集一次,共同制定事工的目標和策略。
我們相信,作為母親,首要的責任是家庭,繼而才是事工的參與。
使團會提供有用的資源,讓婦女在事奉及個人成長方面得到鼓勵和訓練。
我們的女性宣教士在事工上,有機會作領導的角色。
團隊領袖和工埸主任定期約晤宣教士,給予宣教士幫助和指導。
總部同工定期探訪各宣教工場,給予支持和鼓勵。
每人都有獨特的恩賜和天賦,我們會幫助宣教士物色最能善用其恩賜及才能的工場。
對於住在醫療設施落後地區的宣教士,我們亦會提供回國就診的服務。
當宣教士發覺工場所屬地區出現動盪,可按照一套既定的緊急處理策略採取應變行動。
當宣教士或家人需要輔導的時候,我們確保可即時提供協助。
我們與其他差會一様,只使用宣教士的奉獻的十份一作行政費。
各團隊自行制定本身的薪酬和房津制度,再經董事會審批。
我們盡量協調,使宣教士的生活水平與事奉地區的生活水平拉到最接近。
生活費是按照家庭成員的人數和事奉工場來釐定,而非按照工作性質。
辦公室的同工會自行籌募生活費,以減低行政成本。